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政治與社會科學「學術工作者守護憲政秩序」聲明與連署

◎政治與社會科學的學術工作者

立法院於2024年12月20日,在未經正常立法程序的審查、也沒有經過任何討論、甚至當場塗改條文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出新案的狀況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實質上將會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這是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將近一年以來的最新力作,目前我們已經看到各式各樣違反正常立法程序所訂出的高度爭議法案,對於民主政治與我國憲政體制的基本原則已造成嚴重的危害。

我們是一群政治與社會科學的學術工作者。我們決定要站出來發聲,反對憲訴法修惡,同時我們要呼籲各界一起採取行動,守護民主政治。

我們認為,本屆立法院到目前為止的作為,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體制內政變組合拳」,各種完全不尊重立法程序的修法過程和結果,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憲政體制的最核心原則--法治國原則,也嚴重侵害我國憲政體制下的權力分立原則。

憲法法庭對當代民主政治而言,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石之一。立院藍白黨團去年底卻將「憲訴法」修惡,實質上將會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資料照)憲法法庭對當代民主政治而言,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石之一。立院藍白黨團去年底卻將「憲訴法」修惡,實質上將會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資料照)

憲法法庭對當代民主政治而言,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基石之一。它負責裁決各憲政機關之間的職權爭議,也是一般人民權益保障、確保各種法律和政策不會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最根本防線,有99%的聲請案都是跟一般人民有關。

而且在違憲審查以及憲法的解釋方面,我們都知道「憲法」的修改通常都是具有非常高的門檻,因此憲法的解釋是一種讓憲法得以與時俱進、且更能夠回應社會變遷的一種方式。憲法的解釋一定是專家的解釋,例如我國大法官的選任就已明文規定有多種不同的管道,選出來的大法官都是在法學領域(法學實務界以及學界)最專業的人士。

此次憲訴法的修惡,是去年國會擴權法案的延伸(甚至,我們可以推論是對於憲法法庭判處該擴權法案違憲的一個報復手段)。實際上就是立法權要讓司法違憲審查制度無法運行,立法院透過憲訴法修法與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讓憲法法庭無法行使對於法律的違憲審查。

過去我們的憲法解釋當中已一再強調法治國原則、權立的分立、以及所謂「均衡」的原則,憲政機關之間彼此分立與制衡,如此才能維持國家運作的完整性。因此,憲法不允許一個憲政機關刻意讓另一個憲政機關無法運作,此前已經有幾個重要的大法官釋字明文規範。

不只如此,我們認為,本屆立法院到目前為止的各項作為都已經侵害到了憲法的秩序。這當中可以分成幾個面向。

首先是制度層面,去年的所謂國會擴權法案大幅擴張立法院的職權,讓立院可以身兼司法官的功能同時還可以執行各種懲戒,成為政府之上的「太上國會」;對於選舉罷免法當中關於罷免規定的修正,大幅提升罷免的難度,等於是一種保障立法委員自己不被罷免的「自肥」。民意代表對於涉及自己的利益、制度保障,不得自肥、理應從下一屆期開始實行,且修法過程必須符合程序規範,在釋字499號當中早已述明,但本屆立院在野黨團公然違憲。而憲訴法修惡,更是對憲政運作的根本性拆解。

大幅刪減必要軍事預算,將會大幅弱化台灣抵抗外敵的能力。圖為愛國者二型防空飛彈對空中靶標進行實彈射擊。(資料照)大幅刪減必要軍事預算,將會大幅弱化台灣抵抗外敵的能力。圖為愛國者二型防空飛彈對空中靶標進行實彈射擊。(資料照)

第二是錢的層面,除了杯葛總預算之外,還包括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大幅弱化中央政府的財政權;擴大對於特定利益群體的給付,例如老年族群的健保、照護工的聘用標準、特定族群的年金所得替代率大幅調整,在在嚴重危害社會保障體系的永續發展。這些修法程序有問題,且已明確地違反憲法第70條(立院於審查總預算時不得增加預算)以及《預算法》第91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若我們從國防軍事預算上面來看的話,更可以觀察到在野黨針對性、大幅刪減必要預算的作法,將會大幅弱化台灣抵抗外敵的能力。

第三是關於人事的層面,包括各種人事審查案的刻意拖延(包括考試院)、惡意杯葛(大法官),甚至用修法方式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組織陷入運作的困難。

各種人事審查案的刻意拖延(包括考試院)、惡意杯葛(大法官)。圖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遭立法院全數否決。(資料照)各種人事審查案的刻意拖延(包括考試院)、惡意杯葛(大法官)。圖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遭立法院全數否決。(資料照)

我們可以看到,在制度、人事、預算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項,在野黨對於執政黨的所謂「監督與制衡」都已經超越了應有的程序、規範,過程顯然都出現立法過程的「重大明顯瑕疵」,且目的在於淘空國家、踐踏憲政秩序。這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體制內政變奪權組合拳。

我們在此呼籲:掌握立院多數的中國國民黨和民眾黨,兩黨應回復正常立法程序,讓每個法案都獲得合理的審查與討論。同時,要尊重憲法以及法律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的職權規範。

我們呼籲執政黨除了持續嘗試與在野黨之間的協商與和解之外,應更積極進行議程的設定,提出重要的法案和施政的方針,說服國民一起努力的方向與目標;同時,執政黨應全面檢討各種法規與命令,盤點施政的工具,且應針對公民團體們所提出的各種法規漏洞進行補正。

我們呼籲目前在任的司法院大法官,應承擔守護憲政民主根本秩序的職責,捍衛司法權的獨立與自主性,阻止並糾正各種違憲的法律以及立法行為。

我們也呼籲並鼓勵一般民眾,應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瞭解憲政秩序的基本規範,瞭解當前我們所面臨的(層出不窮的)各種爭議法案內容,並且勇於發聲,盡可能地支持與參與各種守護民主秩序的行動。

以上連署聲明文字連結如下:https://reurl.cc/Y4Go3n

在此,聲明發起人邀請社會各界的政治與社會科學學術工作者、政治實務工作者一起加入連署的行列,一起發聲,一同守護民主憲政秩序。

---------------(截至2025年1月14日11:00)

連署發起人、連署參與者

政治與社會科學 學術工作者 (暫時依加入順序排列)

陳方隅,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

葉耀元,美國聖湯瑪斯大學國際研究講座教授兼系主任

張春炎,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教授

譚偉恩,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

蔡榮祥,國立中正大學政治系教授

王國臣,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研究所助研究員

劉兆隆,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

吳瑟致,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王文岳,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副教授

陳宗巖,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楊尚儒,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副教授

劉豐佾,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助理教授

陳美華,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兼社科院院長

莊雪華,國立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特聘教授兼社科院副院長

張宇慧,國立中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助理教授

楊靜利,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萬毓澤,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兼系主任

趙恩潔,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楊又欣,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葉高華,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李宛儒,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戴昀,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王宏仁,國立中山大學西灣學院院長

邱花妹,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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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連署人 (暫時依加入順序排列)

政治與社會科學相關科系學生、實務工作者

何昀峯,返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理事長

林子堯,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生

廖英廷,臺灣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博士候選人

陳健民,臺灣零碳協會 理事

楊宗澧,辜寬敏基金會副執行長

劉大可,國立中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生

政治與社會科學 學術工作者

陳世民,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林靜慧,國立中山大學師培中心助理教授

林泰和,國立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教授

張峻豪,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

吳峻鋕,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何昀峯,返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理事長

林達榮,國立東華大學國企系教授

王奕婷,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洪聖斐,國立高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鄭政秉,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財金系教授

黃厚銘,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蘇慶軒,國立屏東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副教授

林承毅,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兼任講師

何明修,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陳怡凱,成大法律系副教授

Wasiq Silan,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楊昊,國立政治大學東亞所教授

周冠竹,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

周怡君,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曹家榮,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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