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正視世代差距問題

最近有一起人子持刀砍傷父親的不幸事件震驚社會。根據報導,一名考上高雄醫學大學,因學校位處南部未獲父母同意前往就讀的青年,在長期親子溝通不良的積怨下,又遭雙親責備耽溺電玩,從而引發了駭人的衝突。由於故事中的當事人年紀輕輕,人生才剛要開始,即被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消息傳來,更加讓人扼腕。

這樣的家庭問題,涉及的層面,既複雜,且嚴肅。用最簡單的一句話涵蓋,就是世代落差,導致世代隔閡,進而世代對立,最後不可收拾。但是若回歸到原始的起點,如果上一代願意多聆聽,下一代願意多理解,就不至於讓錯誤的步伐一直走到難以轉圜,最後造成雙方的遺憾。

從此單一案例,進一步思考世代的問題,其實不也正以各種不同的形態,充斥在社會上許多議題的歧見上?不同的世代,由於成長的環境背景以及生活的挑戰條件有很大的變異,因此在看待問題時,很自然生成出不同的觀點、價值與選擇。

不同的世代,由於成長的環境背景以及生活的挑戰條件有很大的變異,因此在看待問題時,很自然生成出不同的觀點、價值與選擇。(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前例中的導火線電玩,業是國際競賽的項目,政府考慮將之列為升學加分的優惠,甚至服替代役的選擇,更是蓬勃發展中的產業;但卻是傳統父母眼中玩物喪志的典型,就是一個很好的對照。最近行政院長林全針對「一休一例」政策的不討好,得出:「年輕勞工認為應減少工時,年紀大的勞工比較想加班」的結論,也充分反映了世代間對工作的需求,正是多元殊途,基本上已是誰也別想勉強誰的既成現實。

這使得今天的政府決策勢必更加複雜,要考慮的方方面面,難度也更加提升;而這種情況並不是台灣所獨有。面對新世代的意見崛起,掌權的世代倘若置之不理,無法給與新世代理性對話的出口,很容易就發展成反抗與仇恨,也勢必成為社會潛藏的不安定因子。因此,成熟世代就必須要採取對策來吸收衝突,減緩世代間的對立趨於尖銳化。

那麼,台灣應該怎麼做?日本近年通過了十八歲公民權,下修投票年齡,並且在去年參議院選舉第一次實施,或許可以提供我們舉一反三、參考借鏡。日本同樣是個快速老化、世代歧見日深的國家,由於高齡選民佔了日本人口相當比例,在選票考量下,政治人物紛紛提出迎合老人的政見,排擠了國家發展的資源分配,安倍首相因此藉由修法調整結構,並在選舉時呼籲新世代「改變日本」,結果十八歲首投族在上次大選的投票率超過五成以上,遠大於較年長的年齡層,初步達成其平衡老人政治的設想,爾後的政治效應,預料也會逐步地發酵。

台灣面對自有的世代差距,至少不能迴避當前法制混亂的問題。這包括憲法一三○條、公職人員選罷法十四條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十一條,規定二十歲選舉權。民法第十二條,開宗明義也定義:滿二十歲為成年,換言之屆時才有婚姻權與經濟權。但是我們的刑法,卻對滿十八歲者科以完全的刑事責任。兵役法亦同,以十八歲為盡義務的起始點。這權利與義務的不對等,殊為笑話。

去年初,朝野立委達成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共識,但當時佔多數席次的國民黨堅持要與不在籍投票綁案,使得修憲提案在委員會鎩羽;好在去年底,朝野易位,國會初審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除了大幅下修全國性公投的提案、連署及通過等三階段門檻,也把投票年齡降為十八歲,預備在本會期進入二讀。面對這些未竟的改革,由立法院優先討論下修民法未成年人的定義,而後再就十八歲公民權再提修憲案,以便在明年底九合一選舉時,同步進行修憲公投,就是一個值得各方一起思考的政治行事曆。

給年輕的新世代更多參與政治領域、公共事務、政策複決的機會,以及更早取得經濟與婚姻自主的權利,是正視世代問題的第一步。任何緩解世代衝突的努力,這個社會都不應等閒與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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