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莊均緯
記得前些日子各界質疑前瞻基礎建設中之「水環境建設」不具「前瞻性」,但由這幾天暴雨所帶來各地洪水災害之衝擊,水環境建設是否為「前瞻」,並非問題,只要能降低災害的衝擊,都應加速推動。
暴雨所帶來各地洪水災害。(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包括九二一地震、納莉颱風、八八水災等嚴重傷亡教訓,天然災害發生是國人可預見、卻難以預測的,因此防災、減災政策之施行至關重要。例如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曾表示,台北地區三百多年沒有發生大地震,台北市五十年以上房屋超過三萬戶,有五大土壤液化潛勢區,有一百萬人住在土壤液化潛勢區內,如果發生規模六.三以上地震,恐造成四千戶房屋倒塌。惟目前防災型都市更新推動成效不彰,災害風險之大令人憂心。
不僅都會區之建物老化危害及都更問題,全台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公共設施,亦應逐步進行安全體檢及加強維護管理,諸如道路、橋樑、邊坡擋土牆、公共管道、下水道建設等。政府實應主動推動土木工程法之立法,才能將管理維護機制納入實施。也要因應未來氣候變遷之挑戰,儘速改善易淹水地區、排水及河川整治、防洪工程、水敏感城市等基礎建設,使建設計畫能瞻前也能顧後,真正留給後代子孫成為有用且重要的資產。
(作者為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