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談國會擴權、濫權與「政治土石流」

◎陳逸南

依自由時報6月10日A2版「國民黨︰藍鳥與青鳥的對決」報導指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國會改革修法程序全程合法,符合民主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翁立委如此指稱「國會改革修法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可能為政治「欺民式」語言,令人難以採信。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國會改革修法程序全程合法,符合民主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資料照)

目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條文,有關調查權之行使,國會可以處罰人民「開罰單」,而此項立法權行為之救濟程序未明,跟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指出「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內涵,除要求人民權利受侵害或限制時,應有使其獲得救濟之機會與制度,……。」顯不相符,值得重視。

查翁岳生教授(第3~6屆大法官、司法院長)所著《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1987年4月六版)第392、393頁指出,「有權利,必有救濟」……,任何法律(公法與私法)上之爭訟,皆應由法院裁判,人民亦都有請求法院裁判之權利,此種權利,不可輕予剝奪。引註27更提到「德國基本法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人民之權利受公權力之侵害者,得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可知,人民基本權利受侵害之救濟程序,極為重要,在德國留學多年的翁立委卻淡忘了「有權利,必有救濟」,這為什麼?

另查,2002年8月出版《戰慄土石流》(林照真著、時報文化出版)第51頁指出,悲憫看待土石流,這種災害國家一定要重視,……。在議題快速輪轉的台灣,土石流話題稍縱即逝,整個社會又陷入統獨、黨派對峙等政治對抗中,不過,前人的經驗一再提醒我們:「災難總在遺忘中降臨」。我們發現,事隔22年(2002~2024年) 一再重現政治土石流現象,其理何在?引人深思。

平心而論,當前「國會擴權法案」將進入「覆議案」階段,執政黨和在野黨的宣講會即將展開,我們不要見到有人故意曲解法律而口水亂噴,意圖製造更多的「政治土石流」來扼殺台灣民主。尤其期盼年輕人發揮智慧,多加參與宣講會,理性面對,才能維護憲政制度的穩定,更鞏固台灣的民主。

(仲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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