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朝野何不透過修憲解決僵局

國會擴權惡法,社會一片公憤,藍白趾高氣昂。立法院連人民也可以「藐視國會罪」裁罰,這是什麼「最高民意機關」!監察院聲明,部分條文已影響監察核心職能。行政院表示,將移請立法院覆議。民進黨團,則將聲請釋憲及暫時停止適用。網路流傳,針對藍白或民進黨罷免名單。但越是超穩定結構選區或不分區立委,越不擔心全國民意的反撲。苦的是,自顧不暇的區域立委,難免心裡忐忑不安,任滿一年恐怕罷免來襲。

我國民主有待完善,國會改革本屬正辦,但絕非藍白版擴權惡法「烏白來」。民主國家,政府機關的「總權力」有一個總額。總額以外,則是人民的自由與權利。一個權力機關擴權,勢必會損及別的權力機關。這種失衡狀態,有權無責、有責無權一旦普遍化,民主前景堪憂。傅崐萁說:中華民國應該是個三權分立的政府。黃國昌說:下階段憲政改革要推動廢除監察院。修憲,也不是什麼洪水猛獸。廢監察院,也當廢考試院。這兩院的權力,該如何重新配置,並且讓司法完全獨立於行政、立法,凡此都應在國會擴權惡法之前,便理性討論。不此之圖,先射箭再畫靶,這叫奪權,不是改革。

今年立委選舉,藍白其實是「選制勝利」,而非「選票勝利」。此乃阿扁執政期間,二○○四因應立委減半修憲,制度設計的瑕疵。遂有這次立委選舉,國民黨之於民進黨,選票較少、席位較多現象。既然,現在藍白立委想奪權,搞「在野獨裁」、「國會獨裁」,有一個狂想曲,便不妨茶餘飯後:罷免國民黨立委,擇其脆弱選區推動,甚至全面啟動。白營只有不分區立委,依目前規則諸法無我。如果藍白要反制,也發起罷免綠委,兩個巴掌拍得更響。那意味著,不必等到二○二八,立委便提前準改選了。結果,也許藍白優勢因此提前結束,也許更多選民相信藍白保台保民主。總之,朝野僵持不下,就讓頭家仲裁吧!

藍白選前高倡內閣制,選後改談三權分立。所謂三權分立,又獨厚佔優勢的立法院。總統制、內閣制、五權、三權,跟著感覺走,國家體制,宛如兒戲。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案,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但覆議時,只要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決議便可維持原案,而非如美國之三分之二,制衡效果大打折扣。而行政院長遭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需諮詢立法院長後,才得宣告解散立法院。易言之,若立法院不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立法院長不同意解散立法院,那麼,總統的解散權形同凍結,也就是,解散權受制於被解散對象,簡直是權力閹割。行政權對立法權之制衡原已受限,如今擴權惡法之後,更難上加難。國會擴權,藍白常以美國為例。要學美國不是不行,包括總統國情報告不問不答、國會三分之二多數才能推翻總統制衡國會的否決權、閣員不到國會備詢。立法院若賦予調查權、聽證權,便應修憲廢監察院。考試院職權,亦當歸行政權。司法獨立,尤其孔急。真要講三權分立,便要體現權責相符的責任政治。

或許,退而求其次,以另一種思維加強民意節制國會:改為兩年改選半數立委,讓立法院在穩定中注入新民意。這種方式還有一個好處,免除四年全部改選所造成的議事荒廢。這種設計,也可以納入不分區立委,亦即,政黨也是兩年投票一次,依最新民意分配不分區立委。否則,縱容「間接」產生的不分區「直接」挑戰民意,完全違背不分區制度的設計理念。它可以同時解決另一個雙重標準:區域立委可以罷免,不分區立委無從罷免。而不分區立委與民意為敵,卻要同黨區域立委概括承受。

國會要改革,相信多數人心有戚戚焉。但國會改革,應從改革積弊已深的立法院開始,而不是惡性擴權。藍白的「國會改革」,乃以改革之名,繞過修憲的程序,行違憲擴權之實,不論五權憲法、三權分立都講不通,只有奪權二字足以形容。這樣的「改革」,包括殘害助理如高虹安、洩漏外交機密文件如徐巧芯、向外國政府寄送台灣潛艦計畫機密資訊如馬文君,乃至傅崐萁率立委團至中國裡應外合,凡此無法無天再手握大權,台灣恐將民主失靈、崩毀,面對中國威脅卻內耗不已。藍白國會惡性擴權,民主運作勢必窒礙難行,而過去二十年憲法未及增修。內外形勢逼人,朝野何不透過修憲解決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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