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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開講》台中社宅申請擬不限家戶所得 竟大開居住正義倒車

社會住宅在高房價狀態下只會供不應求,但進度延宕的社宅,還未蓋好就在預告利多,讓人質疑盧市府是否又在騙票。就像市長換人空氣換新的謊言,只要再次騙到票了,連任後再跳票,根本是政治郎中,也大開居住正義倒車。圖為台中市長盧秀燕。(資料照)

陳怡君

台灣房價節節攀高,根據內政部資料,去年第4季房價所得比依照數字高低排序,台中市10.88倍的高房價僅次於雙北。台中房價所得比飆新高,平均一家人必須不吃不喝11年才買得起房。根據實價登錄資料顯示,去年台中市預售屋漲幅18%,為六都第2名,過去市府更曾遭監察院糾正因調降地價,造成地價稅大幅下降,助長建商囤地、養地,今社會住宅卻又擬不限家戶所得,實有違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照顧中低收及弱勢的意旨。

過去中市府最為人詬病之處,即在於將社會住宅用地賣給建商蓋豪宅,無視市民居住正義,引起各界譁然。今社會住宅按現行規定,申請社宅須符合家戶年所得不超過124萬、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不超過5萬4152元。據勞動部最新勞工提繳勞退工資行情統計,六都以台中市提繳工資最低,甚至還不如離島的金門與連江縣,再放寬社宅申請門檻,無疑讓僧多粥少的狀況更加嚴重。

筆者認為這種放寬方式的問題是將整個對於社會住宅需求者分母放大,更會造成排擠,家戶所得其實只統計入住社宅者,如果要解決家戶所得的問題,應該要類似所得稅的方式,去放寬單價較高的多戶型容許較高的家戶所得,才不會去影響到只能租一房型或二房型的中低收入戶者。否則收入明明就比較高,可以負擔比較高的租金水準,卻放寬身分去搶租低租金的房型,相當矛盾。

社會住宅本質為一般住宅,僅有只租不售的特殊屬性,放寬門檻雖有助於提升社宅的形象,但在整體社宅庫存不足的情況下,應該優先滿足年輕人與相對低收入的族群,且不應該全市放寬,區域條件優異的地段,還是要維持門檻。

社會住宅在高房價狀態下只會供不應求,但進度延宕的社宅,還未蓋好就在預告利多,讓人質疑盧市府是否又在騙票。就像市長換人空氣換新的謊言,只要再次騙到票了,連任後再跳票,根本是政治郎中,也大開居住正義倒車。

台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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