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恩的食農生活
8月10美國加州舊金山高等法院的陪審團宣判,美國農業生技公司「孟山都」未在其除草劑「年年春(Roundup)」與「Ranger Pro」的容器或包裝上,標示恐致癌、危害人體健康的警語,須賠償近2.9億美元予曾在加州一所學校管理員的46歲男子強森(Dewayne Johnson),強森於二○一四年被診斷出罹患非霍奇金氏淋巴瘤(一種癌症)。這宗判決是年年春Roundup)(或其主要成分嘉磷賽Glyphosate)第一次成立需對消費者的癌症負責,此例一開,孟山都恐會面臨後面上千件的訴訟。
2016年初,屬於WHO的IARC國際癌症研究組織作出新的結論,將嘉磷塞列為2A級的可能致癌物。(路透)
有關嘉磷賽Glyphosate,韋恩曾經寫過多篇文章說明他在政治與科學領域上的愛恨情仇,因為這個農藥在全世界都非常爭議,嘉磷塞是一種除草劑,由孟山都所發明及生產。因為而後孟山都推出了抗嘉磷塞的基改作物(黃豆、棉花、油菜及玉米),使農民在噴灑嘉磷塞時能夠殺死雜草而不會殺死該基改作物,所以讓它與基改作物相提並論而爭議不斷。同時為了配合這樣的耕作方式,造成嘉磷塞在作物上殘留的隱憂,也讓很多消費者團體提出反對音浪,懷疑它會造成癌症。
美國自1974年就允許使用嘉磷塞,2013年主管的環保署(EPA)對它做成科學結論,認為嘉磷塞沒有造成人體癌症的風險。
歐洲的情況是,歐盟在2002年首次准許嘉磷塞的使用,其後,因應2009年歐盟新的法規,歐盟食品安全局在2015年更進一步對嘉磷塞新的科學證據做了檢視,作出嘉磷塞不可能是人類致癌物的結論。
到了2016年初,屬於WHO的IARC國際癌症研究組織作出新的結論,將嘉磷塞列為2A級的可能致癌物。
2016年的同時間,歐洲執行委員會也要求其下的化學局對嘉磷塞重新做一次安全評估,到了2017年3月,化學局的風險評估委員會做出結論: 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嘉磷塞與人體的癌症有關,嘉磷塞也與人體的基因突變或遺傳毒性無關。因此到了2017年底,歐盟同意展延它的使用許可,同時間,其他機構也得出相類似的安全結論,這些機構包含歐洲的食品安全局(EFSA);以及其它國家(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的食安單位;甚至包含IARC的頂頭單位WHO與FAO(國際糧農組織)的共同評估。所以世界上的安全機構似乎只有IARC有特立的意見,認為嘉磷塞是致癌物了。
而今美國加州的最高法院做下如此判決,孟山都認為不是基於科學立場,因為癌症的成因是很難證明的,要證明某件東西與癌症無關也是一樣困難。即使美國法院採納了IARC的證據,認為嘉磷塞是2A級的可能致癌物,但是2A也只是對人類的致癌的證據很有限,但有足夠的對動物致癌的證據,所以無法說一定會造成人體的癌症。
此例一開,對於法律上癌症與致癌物的關係以及其責任有非常深遠的影響,就像上面所說,人體的癌症通常與許多因素都有關係,很難指向單一原因。但是如果法律認為這眾多因子都有責任的話,那責任就會變得複雜了。就如我們知道吸菸與肺癌有是相關的,但是我們仍然容許香菸的販賣,並且只要求香菸標示警語。而懷疑因為抽菸而得到肺癌的每一個癮君子,要想控告菸商並得到賠償,在司法上依然是相當困難。
而同樣屬於IARC 2A的可能致癌物,其實還有紅肉、丙烯醯胺(來自洋芋片、黑糖)、夜班工作; 而更高等級的1類,還有中式鹹魚。所以韋恩很難想像,以後豬肉商、洋芋片業者、要求夜班工作的雇主、甚至賣鹹魚雞粒炒飯的餐廳老闆,將來是不是都有可能面臨引起癌症的訴訟以及天價的賠償呢?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韋恩的食農生活 因嘉磷賽可能致癌 孟山都判賠校工2.9億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