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mes Jseng
就如同我們在一開始所預期的,到了二審,柯文哲貪污跟侵占公益案的相關涉案人士,開始認罪了!
而這一次認罪的,就是柯文哲案的會計師端木正
他從原本的「堅不認罪」到近期「上訴二審改口認罪」,將會是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步入二審階段的一大轉折。
一、 端木正究竟認了什麼罪?
端木正認的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
在台北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中,法院認定端木正在承辦柯文哲競選總統的政治獻金申報時,未盡到專業會計師的查核責任,並且配合虛報、不實申報了數千萬元的政治獻金款項。
一審時他堅稱清白、拒絕認罪,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然而,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二審後(2026年6月),端木正由其律師女兒親自上陣辯護,策略發生重大轉變。
為了爭取減刑或緩刑的機會,他首度向法官「改口認罪」,承認自己在政治獻金帳目上確實有登載不實與申報不實的違法行為,並以需要照顧老母親等理由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端木正的「認罪」,對柯文哲而言是一個極為不利的司法訊號。
1. 斷絕了柯文哲「會計師自作主張」的停損防線
在一審期間,民眾黨與柯文哲陣營曾多次對外宣稱,政治獻金的帳目混亂、虛報,全是因為「端木正會計師因時間來不及,私自找木可公關等公司『自行調節(虛報)』帳目,柯文哲完全不知情」。
如今端木正在二審改口認罪,代表「政治獻金確實存在登載不實、虛偽造假」在法律上已成定局。
既然帳目作假是事實,接下來司法攻防的焦點就不再是「有沒有作假」,而是「誰下令、誰知情、誰授意」。
而很顯然,如果不是柯文哲或李文宗下令,端木正也就不用認了,因為這樣就不可能減刑,所以,這個下令的罪責最後誰會扛,就是他們兩個老同學之間的事了。
2. 補實了柯文哲「公益侵占罪」的拼圖
台北地方法院在2026年3月的一審判決中,判定柯文哲共涉犯4項罪名(包含京華城收賄、挪用基金會、以及侵占政治獻金等),合併判處17年徒刑。
其中,關於「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一審分別被判刑2年與3年6月),法院認定柯文哲、李文宗(前競總財務長)等人共同侵占了高達6134萬元的政治獻金。
這讓二審法官在審理柯文哲是否「侵占政治獻金」時,擁有了更穩固的犯罪事實鏈,大幅增加了柯文哲在政治獻金案中被定罪的法律強度。
3. 轉為「汙點證人」的潛在威脅
在台灣的刑事司法實務中,被告在二審突然改口認罪,通常伴隨著「供出更多實情、釐清資金指示鏈」以爭取法官認同其有悔意。
端木正為了換取緩刑,是否會進一步吐露當時是受到競總財務長李文宗、甚至柯文哲本人如何指示去「調節帳目」,將是二審中對柯文哲最具殺傷力的未爆彈。
現在,端木正的認罪,等同在法律上認證了柯文哲競選帳目的「假帳結構」確實存在。
這直接封死了民眾黨過去試圖推諉給會計師體制的藉口,也讓柯文哲在一審被判17年的重罪,在接下來的二審中更難尋求翻盤。
而真正讓人憤恨不平的,就是民眾黨以及他們的徒眾,面對如此明顯的貪污事實,侵占證據,卻依舊企圖以政治手段,威脅社會,恐嚇大眾,在過去兩年裡,興風作浪,無惡不作,浪費司法資源,傷害法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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