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澎孝
今天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75週年的「國慶節」。同時,也是台灣獨立75週年的紀念日。
為什麼中國的「國慶節」,會成為「台灣獨立」的紀念日呢?
這就要特別感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院三部門」(註)於2024年5月26日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俗稱「反台獨22條」)
該「意見」明確律定「台獨」的罪名分別為「分裂國家罪」與「煽動分裂國家罪」。
至於,何謂「分裂國家罪」與「煽動分裂國家罪」呢?簡單的講,就是「破壞國家統一」,或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之謂也。
我們姑且拋開拗口的法律用語,直接用白話來說個清楚,講個明白吧!
所謂的「破壞國家統一」,就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不願投降歸順「新中國」,甚至在台灣打著中華民國旗號,自立綱常。
姑不論中華民國是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爭中國的「正統」?抑或是退而主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看在老共眼裡,通通都是所謂「破壞國家統一」的台獨罪行。
換言之,任何主張或實行「台灣自行其是」、「唯我獨尊」的都是中國所謂的「台獨分裂」行為。
因此,按照中國這套以「破壞國家統一」來定罪「台獨」的邏輯推理,台灣自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之後,75年來始終頑拒「統一」,一直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這種情形,就是頑固堅持「台灣獨立」的具體表現。
更令傳統台獨主張者至深銘感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消滅「中華民國」堪稱不遺餘力。
不但在中華民國首都南京的「十朝歷史文化園 」中,為中華民國立下(1912~1949)的墓碑。
1971年,還透過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將「中華民國」再度活埋於聯合國的故紙堆中。
中國隨後在國際上樹立起沒有妥協餘地「一中原則」,就是不讓「中華民國」有絲毫露臉機會。這就讓台灣數十年來,名正言順地以Taiwan 行走天下。其結果,如今世人普知有「臺灣」,而罕知有中華民國。
換言之,拜中國之賜,「台灣獨立」的事實,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庚」,如今已整整獨立75週年了!真是喜大普奔,兩岸同慶,可喜可賀啊⋯⋯。
註:「兩院三部門」的「兩院」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所謂「三部門」則係指「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及「司法部」。以上統稱為「兩院三部門」。
(作者為前國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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