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一七六刀 再補一刀

◎ 楊鵬生

二○○○年在新北市有凶嫌狠殺被害人一七六刀,該案直到二○○九年更六審總共判處七次死刑才定讞,日前檢察總長顏大和竟然為人渣提起非常上訴。

檢察總長顏大和竟然為人渣提起非常上訴。(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法官不判死,故意找有的沒的理由就是不判死刑,沒理由就掰理由,「有教化之可能」,就是他們掰出來的理由,西方有一句名言:「沒有事情是不可能的(Impossible is Nothing)」。理性思辨來說,台灣發生核能電廠爆炸是可能的、美國發射核子武器攻擊俄羅斯和中國是可能的、彗星撞地球是可能的;現在有罪大惡極之人,已經有好幾位法官來來回回判了N次死刑;也就是罪大惡極到最嚴重的程度了,好幾位法官「求其生而不可得」,故判死刑,然後檢察總長日前突然提起非常上訴。此案殺人凶嫌家境富裕,就更令台灣社會匪夷所思!台灣社會民間傳說「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只要有錢就可以死裏逃生,難道再一次「驗證」?

原來台灣的司法,有錢人殺人犯罪,只要「可教化」就可以免死?法律之前真的人人平等?在司改會議召開之時,格外顯得諷刺。

(作者為哈佛大學公衛碩士、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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