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探討警匪追逐的「損益比」!

◎陳學獎

警匪追逐既驚險又刺激!但是卻存在著許多的高風險!歷年來也發生許多「車毀人傷亡」的案例。自從「警械使用條例」在111年修法放寬後,經警政署調查112年1至10月員警用槍情形資料統計,發現現職年輕員警在執勤中,用槍機率比資深員警來的高,用槍的狀況以盤查逃逸事件居多。

警察抓壞人本是天經地義,但古人說:「窮寇莫追、逼虎傷人」,旨在告誡「狗急會跳牆」!執法追緝者千萬要小心。警匪追逐所衍生的交通意外,不僅導致許多員警車毀人傷,以及無辜路人遭受波及,甚至重傷或成了植物人等不幸事件。維護社會治安及秩序固然有其正當必要性,但是執法過程的安全及追求績效成本的「損益」,是值得警政當局去做精算比較的。

警匪追逐示意圖,人物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翻攝)

嚴格而言,台灣道路路幅均不甚寬廣,車輛往來又頻繁,且駕駛人的技術反應不一,連警察駕車執勤都會被撞。當員警面對不明狀況之人車逃逸時,切勿一昧地往前衝,或許有的僅係單純交通違規,也有可能身繫重罪或攜有犯罪物品者。諸多的不確定因素及危險情境,都是發動追逐時,當下必須立即判斷的。

現階段警政署尚未擬定「警匪道路追逐狀況應對訓練」的SOP計畫,各單位主官也只能消極叮嚀所屬「不要追車」!但卻同時積極要求「績效」。試想,沒有主動盤查追緝,焉能有破案績效產生。故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論調,著實令人感到非常矛盾!

祈望員警未來在面對人車逃逸或衝撞時,能有一套「合理及客觀」的應變戰術訓練,而不再是盲亂的持槍從車後無效的射擊,因為那只會造成更大的傷亡,亦無法迫使車輛停車受檢。執法人員的養成訓練及勤務裝備,都是耗費國家不眥的公帑,失去一時的績效,可以再佈局查緝。倘若因不當追緝而造成警察傷亡、警車毀損,甚至無辜民眾的傷亡而導致國賠,這些都是政府財政預算的損失,也是當事者一輩子的遺憾,不得不審慎重視!

(作者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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