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解決校園地獄的關鍵之一在要求校方依法行政

蔡友立

新北市國中割喉案受害學生不幸離世,社會愕然,家長哀痛。加害人、教唆人應受法律制裁,自不待言。然而,教育部長潘文忠要求老師知悉後應立即通報學校、新北市教育局要求加強輔導協助及高關懷學生並持續加強教職員校安知能,並無助於避免「深感遺憾跟心痛」案件再次發生。事發學校在第一時間表示「此為一起偶發衝突」、「犯案學生平時在學校的表現一切正常」表示悲劇發生前校方並未安排輔導措施;事後校長坦言「郭生確實行為偏差」,表示校方於第一時間之發言實為掩蓋輔導不力之諉過之言。

某位該學區教師表示,「反正只要有問題,老師不好意思我單親啦。」、「還有各種老年老師等退休完全不管小孩」、「學校行政都丟給年輕人做,事情多到一直加班、老年老師不受約束。」、「情緒障礙小孩會打人」、「注意力不集中的上課到處爬」,證言校園地獄,並顯示問題並非只在家庭、家長、學生。近期台北市某大安森林公園旁之明星國小即發生足以彰顯該師所言。

校園地獄問題涉及家長、學生、校方、教育行政體系。每次發生意外,校方均先聲稱為偶發事件,接著指責涉案當事人,接著教育體系開始提出各式行政指導。殊不知,許多問題是可預防,不少案件源自校方行政違失。(高市府資料照)

前述明星國小案件內容為某一男特教生在升上三年級後,發生多起性平(踢傷女童下體)、暴力等校安事件。行文至此,讀者或許認為是該男童問題、該男童家庭失能,然事實是學校違法所致。該男童適合特定管教模式,低年級導師正是採行該特定管教模式之導師,故該男童於低年級期間的表現一切正常。然依據常態編班所安排的三年級導師不具該特定管教模式之專業,使該男童在三年級開學不久,即產生「偏差」行為。家長與校方持續溝通導師、輔導事項,但導師無法勝任輔導教學該生之工作。家長據此提出轉班,然校方表示已輔導該導師、並提供許多輔導資源拒絕家長轉班申請。編班、轉班問題又是該特教生惡化之因。

依法,特教生不適用常態編班,該校以常態編班方式安排導師已違法在前。該校說明已輔導該班導師且條供諸多輔導資源,表示該班導師確有不勝任之處,卻聲稱該生在原班適應良好,已說謊、違法在後。該校不同意轉班之實際原因,主要怕坐實家長對導師之指控,然家長提出轉班只是主張該師不適於輔導該生,然校方卻認為同意轉班形同判定該師為不適任教師,而該師為該校資深老師。

校園地獄問題涉及家長、學生、校方、教育行政體系。每次發生意外,校方均先聲稱為偶發事件,接著指責涉案當事人(可能是生對生,亦可能是師對生),接著教育體系開始提出各式行政指導。殊不知,許多問題是可預防,不少案件源自校方行政違失。

新北市割喉案之國中校方犯案學生「在學校的表現一切正常」與「確實行為偏差」之矛盾陳述,暗示校方應注意而未注意、遮掩問題之教學輔導問題;台北市特教生校安案涉及校方違法編班、未依法轉班等違失。這些輔導問題、違法行政不只未能預防校園地獄案件,甚至成為案件的推手。當前校園地獄案件遍地烽火,新北市國中的生對生割喉案、台北市建國中學主任對職員性平案、南投縣某國小校長性侵學生的熔爐案、台東小六生怒砸老師致腦震盪案、新北市中和秀山國小紅牌教師遭控霸凌同事校長竟無視案,學生、教師、職員同受其害,其共同癥結都包括校方違法行政。

因此,當社會大眾哀悼受害學生的殞落之際,亦應避免無謂的「深感遺憾跟心痛」再現。解決校長、校方違法正是防治校園地獄問題的釜底抽薪之計。

(作者為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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