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店家被洗一星負評,除了提告以外還能怎麼辦?

劉明昌

這幾天發生高雄的餐飲店家因為「貼公告禁止手機有裝抖音app的顧客入內用餐」,因此被洗一星負評,業者準備提告的事件,站在店家的角度,對於留負評的網友,到底能不能告?如果能告,告下去的利弊好壞?就算能告,到底該不該告下去?依法律專業加上公關處理的觀點,先說結論:要看情況。

高雄一間餐廳日前宣布「手機下載抖音,禁止入內」。(圖翻攝自釣客食堂臉書)

我們先看店家能不能告?

不能告的情況:

如果負評的內容是描述消費過程的真實不良體驗,例如上菜慢、送錯餐、有蟑螂,這些都是影響用餐體驗的客觀事實,或敘述網友基於真實消費經驗的個人主觀意見評論,例如難吃、裝潢醜、嫌貴、名不符實、服務差、太鹹太甜,這些都是每個人感受不同,很難說誰對誰錯,基本上告不成,店家就別白費功夫提告了吧。如果硬告,不但告不成,無助於維護商譽,甚至有自己涉嫌誣告罪的風險。

能告的情況:

如果是捏造的虛構內容 (沒去過卻憑空寫得洋洋灑灑),或直接對老闆、店員人身攻擊 (例如罵粗口),
或評論內容跟店家的服務根本無關 (例如給一星並留言『單純路過』),就有機會構成妨害名譽,店家有權提起刑事跟民事告訴追究評論的網友,也確實可能成立民刑法律責任。適時提告,的確可以遏止躲在網路胡亂霸凌攻擊的風氣,有助維護商譽。

如果經過專業評估能告,店家到底該不該告?

日本有研究指出,大多數人確實會被店家的google地圖星等評論影響消費意願,且因為google地圖介面有便利的分數與星等呈現可供參考,因此使用者不見得會認真看內文、或分辨是否是虛假評論。

所以對於明顯惡意的虛假負評,店家澄清事實與排除造謠中傷有其必要,似乎確實應該選擇提告主張權益,也能遏止網友跟風。

但麻煩的是,像是主觀負面意見評論,殺傷力還是有,想告又未必告得贏,如果告輸。還可能再被鞭一波,被笑是法院認證又沒風度愛告人的爛店家。撇除少數純心找碴的奧客,也可能誤傷部分對店家恨鐵不成鋼認真提出不同意見的好顧客,這第二次的公關危機就是自找的。

如果不提告,店家還能怎麼辦?

這時何妨跳脫法律上只有告或不告二分法的僵局,站在品牌經營與公關的格局,除了告或不告,店家還可以:

1.正面、虛心回應,請、謝謝、對不起掛在嘴邊沒有壞處。

2.積極邀請評論者再來消費 (甚至可考慮免費招待),讓店家有再次服務並洗刷負評的機會。

3.更進一步,現在這流量為王的時代,利用負評造成的曝光度大增,趁機行銷,不失為化危機為轉機的一著。

如此不但顯露出氣度、高度,更有可能讓輿論見識到店家經營者面對危機的格局,提升品牌形象,吸引更多認同理念的顧客支持,是不是比動輒提告 (又告不贏)好多了呢?

至於到底哪些負評要告,哪些負評不要告,如果分不清楚怎麼辦?

還是讓專業的來,請詢問律師,如果是諮詢兼顧法律專業與公關操作經驗的律師會更恰當,以免提告對於品牌形象卻適得其反。

題外話,這次的新聞事件,看到有網友指責店家老闆不懂什麼是言論自由,這論點蠻有趣的,因為身在民主國家的台灣,顧客固然有留下負評的言論自由,跟抵制店家不去消費的自由。

店家老闆當然也有公開表達意識形態的言論自由,與選擇接不接受某類型顧客的營業自由,更有捍衛自己商譽與名譽而提告的權利。(不過當然沒有強制檢查顧客手機的權利,而老闆也有發文澄清並不會檢查顧客手機。)
妨害名譽的法律責任,正好體現出言論自由的界限,是不可過度侵害他人的權益。

所以,大家一方面要珍惜這些自由,另一方面也要冷靜自制、對言行負責,以免惹禍上身,收到傳票再來後悔。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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