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黃偉哲用心裡話喚回台灣失去的正義

鄭宇鎮

近期馬國女大生在長榮大學附近受害,全國都在關注治安如何改善。台南市長黃偉哲被市議員質詢到死刑存廢議題,公開表示支持擄殺女大生的嫌犯應被判死刑。這番言論引來部分人士的批評,但我認為黃市長講出了台灣失去已久的正義。

不論藍綠執政,台灣都沒有停止執行死刑,原因在於「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而無期徒刑常常失去嚇阻犯罪的能力,民調也顯示民眾認為無期徒刑太便宜這些殺人兇手,辛苦的納稅人憑什麼養他們一輩子。先前也曾發生重刑犯假釋後再犯案的案例,使得死刑成為「僅剩的」「唯一的」還具有嚇阻犯罪的刑責。

台南市長黃偉哲。(資料照)

網路上很多不敢具名或用化名的陌生網友,痛罵黃偉哲是市長不是法官,憑什麼要求判處死刑?但筆者認為民主社會憑什麼只有法官可以講話?法官可以為治安負全責嗎?黃偉哲在媒體前說要為地方治安負全責,難道不能表達建議將死刑納入治安政策的範圍?

長榮女大生命案引來全國譁然,地方議員紛紛代表民意質詢台南市長的治安策略,但根據現行法制,台南的警察局長是內政部派下來,市長只能行使同意權,所以在警方只能亡羊補牢用破案還被害者公道的情況下,市長做為治安首長,當然可以要求國家執行死刑,嚇阻更多隨機犯案。

比起路燈或監視器,死刑更能嚇阻不肖人士的犯罪意願,以2014年台北捷運鄭捷隨機殺人案為例,難道捷運不夠亮、難道捷運站沒有監視器嗎?即便在燈火通明的情況下,隨機犯罪依然無所不在。難道希望警察什麼勤務都不做,每天守在各個路口嗎?

個人呼籲社會大眾響應黃偉哲市長的倡議,讓犯罪者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也讓所有潛在的犯罪者知道,如果你奪走別人的生命,國家正義就能要求你用生命來償還。

(台南市民,零售業者,警友會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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