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熒\法律白話文運動
8 年前的今天,國小學童的營養午餐有蟑螂、蛆,調查後,更發現校長收取回扣的貪污弊案。
圖為當時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營養午餐被發現餐桶蓋、塑膠籃上有蛆,圖中校長李順銓(右)所指範圍,是當初發現蛆群的地方。(資料照)
當年被痛批教育界最大醜聞?
一間位於新北市國小,發生「營養午餐桶長蛆事件」,調查後發現,金龍盒餐團膳公司、津津、歐克食品公司等 11 家廠商,涉嫌向校長以現金行賄以取得標案。
以學校用餐學生總數向廠商收取回扣,每人每餐約 2 到 4 元,或者每件採購案收 10 萬至 50 萬元。其中最長行賄時間有至 9 年之久。
全案共有 30 多名校長涉案、78 名被告遭檢方起訴。一審,多名校長被判刑度約為3 個月至 10 年半,後來共有 60 人上訴。
二審時,因多數校長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而獲得均較一審為低的刑度,其中前頭國中校長曾茂山否認犯行,被判 7 年 10 月最重。2017 年,最高法院判決14名校長職務收賄罪判刑定讞。
二審時,因多數校長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而獲得均較一審為低的刑度,其中前頭國中校長曾茂山否認犯行,被判 7 年 10 月最重。(資料照)
營養午餐也有法律?
學校營養午餐是地方自治業務,主要依據法源為《學校衛生法》中的部分條文,其餘則以行政規則供地方政府依循。
但是,目前學校營養午餐,普遍面臨學校營養師、廚房人員比例不足,沒有適當的營養午餐內容及營養標準,甚至校園食物中毒案件頻傳,收受回扣等問題。
因此,今年初更有立法委員提案《學校營養午餐法》等草案,立委認為,為了完善營養午餐辦理情形,使國中小學的學生有更安全、營養、健康的午餐,因此應該要有專法。
並且,明定學校營養午餐採購契約的規範,及限制學校與廠商間之不法行為,規範廠商對營養午餐資訊透明化。
或許,最可怕的不是三色豆和螢光咖哩,而是吃掉原本應該營養的營養午餐的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