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宏榮/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所兼任助理教授
胡文琦/台灣環保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
就事論事,錯誤的政策可能比不做還要更影響深遠,不可不慎。進言之,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政府等機關,都不應為了追求「業績」而無視後續可能的蝴蝶效應。南投縣作為台灣本島之內「唯一」仍未設置自建焚化爐的縣市,垃圾處理雖須仰人鼻息看人臉色,但卻也意外、無形地保存了好山好水的「地理人文條件」,畢竟縣內周遭被高山環繞,空氣擴散交換條件相對不佳,極易累積相關空氣污染物質,也為未來焚化爐的設置帶來更多的環保挑戰。
南投縣是台灣本島內唯一仍未設置自建焚化爐的縣市,縣府有意在「茶鄉」名間鄉興建焚化廠,地方憂心恐嚴重衝擊茶產業。(記者張協昇攝)
根據南投縣政府的統計,該縣每日約產生250至260噸的民生垃圾,與12萬噸的事業廢棄物,目前全仰賴外縣市政府代燒。每日約莫能去化120至150噸,導致未能及時處理的垃圾囤積於縣境內。然而,過去縣府原先規劃是以每日處理垃圾目標量350噸的綠能永續中心再生燃料「製造廠」為目標,唯據悉,近期最新提出興建焚化爐的政策計畫,處理容量大增至500噸至700噸之間。
但問題就正在於,同樣的執政團隊、相同的環保局長,這些建置規模已遠遠超過縣內每日所產生的垃圾產生量,顯然存在著「過度設計的疑慮」。而興建如此大規模容量的設施,縣府是否考慮到未來垃圾量的穩定性與實際需求?
此外,焚化爐運作後產生的底渣與飛灰問題更不可忽視。因為,每噸垃圾焚化之後,會產生約15%的底渣與3%的焚化飛灰,其中,焚化飛灰與煤灰不同因含有重金屬與戴奧辛,被歸類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若以每日處理700噸垃圾量估算,每日將產生21噸有毒飛灰,而這些飛灰有錢也沒地方去。更重要的是,焚化爐一旦落成,將至少營運20年,而縣長的任期最長僅有8年,這樣的決策因涉及長期的經濟與環境保護責任,理應更進一步的審慎評估。
南投縣政府1月13日在名間鄉舉辦興建焚化廠說明會,反焚化爐的民眾與警方爆發拉扯衝突,場面一度混亂。(記者張協昇攝)
焚化爐的建設不僅僅是解決垃圾問題,亦應同時考慮縣民身體健康、整體資源循環與永續發展的目標。鑑於國內外已有許多成功案例顯示,透過有效的源頭減量與回收與分類,可以大幅降低垃圾量。例如,彰化縣實施破袋查驗政策之後,廢棄物量成功減少約兩成,若南投縣政府能效仿此類減量措施,將每日垃圾量降至50噸以下,是否還需要如此大規模的焚化爐設施?
總結而言,南投縣焚化爐的興建是一項涉及多重面向的重大公共工程,應從實際供需需求、空氣品質的影響、經濟負擔以及長期永續發展的角度進行更全面的思考,並結合生命週期(LCA)評估,確保焚化爐的設計與規模符合縣內的需求,避免因過度設計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這樣才是對未來世代的責任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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