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胡,怎麼說》香港政府將殺人嫌犯「丟包」台灣,台灣接不接?

胡文輝

香港政府拒絕談司法互助,卻要將殺人嫌犯陳同佳「丟包」台灣,根本就是叫殺人嫌犯「自由行」、直飛台灣投案,這不只詭異,簡直詭(鬼)氣森森!

回顧陳同佳涉嫌殺人棄屍案的1年8個月來,中共掌控下的香港政府,可說開始就居心不良、現在要將嫌犯送台,更是包藏禍心!

港府先是妄顧人命關天,包庇殺人嫌犯,不理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今年初起,則將這件殘暴殺人棄屍案做政治無限上綱利用,做為推動「送中條例」的藉口,將中國大陸列為移交香港人犯的範圍,甚至不只港人連台灣及各國人士滯留香港,如被中國列為嫌犯,也在「送中(送交中國受審)」之列,因而引發連續4個多月至今仍在延燒的反送中運動。

港府先是妄顧人命關天,包庇殺人嫌犯,不理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今年初起,則將這件殘暴殺人棄屍案做政治無限上綱利用,做為推動「送中條例」的藉口。圖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美聯社)

香港人陳同佳去年2月在台灣殺了也是香港人的女友、棄屍,並逃回香港,台灣司法單位在去年3月、4月、7月曾屢次促港府將陳同佳移交我方,香港政府都「已讀不回」,最近卻突然稱要協助陳同佳來台「自首」。

這當然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殺人嫌犯,很顯然陳同佳是被港府及中共策動、被投案、被自首的,不過,不論如何,他如果敢來台,當然要馬上抓起來,就像在路上(機場)遇見殺人通緝犯必須逮捕一樣。法務部長蔡清祥即表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人,被士林地檢署通緝,一入境就逮捕歸案。

殺人犯當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但要依正當法律程序才能讓他接受法律制裁。民主國家不能像藍軍某些人講的那樣,殺人犯要來台投案,抓起來判死刑,咔嚓一聲了事。

殺人犯當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但要依正當法律程序才能讓他接受法律制裁。圖為在台涉入港女命案的兇嫌陳同佳。(圖擷取自臉書)

陳同佳涉嫌殺人地點在台灣,他及被害人都是香港人,台、港都有司法管轄權,陳同佳殺人後逃回香港並正關押中,依正當法律程序,香港司法單位應優先審理,並透過司法互助(香港稱刑事司法協作),請台灣檢警協助調查,並將犯罪事證以公文書正式交給香港。

現在,香港政府硬要將殺人嫌犯丟包台灣,那麼,香港當局應准許台灣檢警到香港查案,或將港方偵辦所得的筆錄、事證等連同嫌犯,透過司法互助一併移交台灣審理。

只有台港互助合作、調查完整、事證齊備下,才能讓殺人犯受到應有的制裁,才能伸張正義,讓死者安息。現在港府卻丟包方式,要將香港籍嫌犯陳同佳丟包台灣,不隨同移送偵訊筆錄及其他犯罪證據,根本就是將殺人嫌犯「送台」當做政治操作工具,企圖藉此為「反送中」減壓滅火。

藍軍韓國瑜、馬英九、張善政等指控蔡政府不接受殺人嫌犯送台,根本就無的放矢,因為陳同佳尚未來台投案,那來抓不抓問題,他們只是配合中共及港府的政治須要操作而已。否則,他們怎麼不敢譴責中共及港府藉陳同佳案操作送中、更以殘酷暴力鎮壓反送中運動?

何況,陳同佳涉嫌殺人案只是港府利用來訂定送中條例的藉口,現在的反送中運動早已與陳同佳案完全脫勾,而是香港人民為自由、民主、人權而戰,不會因港府丟包陳同佳而受到任何影響。

港府及中共將陳同佳丟包台灣,企圖以鋸箭法掩蓋他們犯下的重大錯誤,又嫁禍台灣、藉機炒作送台即送中以矮化台灣,並將難題丟給蔡政府。台灣必須審慎因應,司法正義的正當法律程序必須依循,國家主權則必須寸步不讓!

港府及中共將陳同佳丟包台灣,企圖以鋸箭法掩蓋他們犯下的重大錯誤,又嫁禍台灣、藉機炒作送台即送中以矮化台灣,並將難題丟給蔡政府。(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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