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除垢到底要除什麼垢 ?

除垢這件事,如果我們查閱資料,就會發現大部分指向當初東德及其他東歐共產國家解體後,用來清除舊勢力的政策。或許在討論我們的問題前,不妨先看看人家到底在幹嘛。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的「東廠說」引發軒然大波,而流出的對話中,有關除垢(LUSTRATION)成了焦點。競選新北市市長的侯友宜成為除垢標靶對象,但侯友宜過去長期在警察機關任職,甚至在陳水扁總統任內被拔擢為全國最高警察首長,為什麼過了十年之後,卻說他是「垢」必須除之而後快。我想在邏輯上就讓大家很不解,當年沒有「除垢」又是基於何種理由?

如果我們查閱資料,就會發現所謂的除垢大部分指向當初東德及其他東歐共產國家解體後,用來清除舊勢力的政策。或許在討論我們的問題前,不妨先看看人家到底在幹嘛。

除垢講來殘忍,但實際上卻不一定如此。不管是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或兩德統一後,新生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都面臨了一個相同的問題:如何讓這個國家內部舊納粹勢力或是原來東德的共產勢力服從新的政府領導?這就令人頭大,而一方面還要顧慮到,不管這些人是好人還是壞人,統一之後都是德國國民,他們一樣享有憲法保障包含工作權的保障,限制工作權這件事,絕對不能隨便說說,必須嚴肅以對,否則可能違憲。

除垢大部分指的是當初東德及其他東歐共產國家解體後,用來清除舊勢力的政策。(Romania Libera)

大家可能聽說過,兩德統一時把大部分的東德檢察官、法官都免職了,或許解讀上大家認為這就是除垢,但事實上,這種說法並不完全。1989年時東德大概有1500名法官與數目差不多的檢察官,如何讓這群在威權時期的「鷹犬」進到新的法秩序?其實在兩德統一前,東德就已經開始民主化,兩德之所以統一是因為東德人民新選出的人民議會決議原來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地區要加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在這段短暫的東德民主時期中,已開始逐步自動淘汰這些執法人員,但效果不彰,兩德統一之後,整個公部門體系能否效忠新政權都將產生大問題,此時各邦的人事法規都要求公務員必須要服膺法治國、人性尊嚴等基本要求,而各邦也都規範:凡曾任職過當初東德國家安全部的人士均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擔任過原來東德地區的各級政府或是黨及附隨組織一定層級以上的人員也推定為不認同法治國、人性尊嚴等基本原則,不過,可以舉證推翻。也就是說,東德的人員不必然就被禁止在新政府任職,而是必須經過審查。

換言之,這裡所指的「除垢」要除的「垢」與其說是因為過去做了什麼事情,不如說是為了避免不信從這套民主法治進而導致政府威信喪失,來得更精確。試想,如果某個政府首長是前東德的特務,這有如台灣指控哪個政治人物在戒嚴時期是抓耙子一樣不堪。

「除垢」要除的「垢」與其說是因為過去做了什麼事情,不如說是為了避免不信從這套民主法治進而導致政府威信喪失,來得更精確。(http://kurir.mk)

不過,這個人事法規的規定在這幾年慢慢廢止,原因是因為兩德統一已超過 20 年,新任職的公務員幾乎都沒有什麼當初的東德背景。但如果此前曾任職東德國家安全部的人士依然被禁止擔任公職,這部分的審查係依據《東德秘密警察檔案法》(Stasi-Unterlagen-Gesetz)並且將繼續持續到2019年為止。在這裡大家必須注意的是,這種「是否曾為東德國家安全部工作的審查」不是只針對前東德地區的人民,而是針對每一個人,就算是現任柏林市長Michael Müller成長於西柏林,上任前也必須經過審查,這和我們前述對於原本東德公務人員的審查是不一樣的。

至於經過這樣的程序後,德國政府是否把所謂的前東德國家安全部的人員肅清了?答案是沒有,因為目前仍有為數甚多的德東地區公務人員過去曾經為國家安全部工作。

回到我們的情況上,現實是,除垢這個工作台灣已經失去先機了,至於現在要怎麼除垢?絕非三言兩語或全盤照抄式的解決,冒進的除垢在社會一片激情之下,或許將讓更多對民主法治有威脅的人繼續存活在政壇上。然而,儘管轉型正義工作千頭萬緒,這卻是我們不得不面對,而且必須認真勇敢面對的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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