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爸媽到底能不能上傳自己孩子的萌照呢?

相信每個孩子在爸媽眼裡都是獨一無二,美麗又可愛!甚至手上的相機快門從寶貝出生之後就沒停過,深怕錯過孩子一生難得的成長過程,並且常常不吝惜地把自家的萌娃照上傳至社交軟體。但是,父母親真的有權利把自家的萌娃照上傳分享給大家看嗎?

爸媽到底能不能上傳自己孩子的萌照呢?(資料照,記者張菁雅攝)

楊貴智

這裡其實牽涉很有趣的法律問題喔!

爸媽上傳自己小孩子的萌照,會影響小孩子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因此理論上要小孩子同意才能上傳到粉絲團。

但是有個很明顯的問題是,民法1086條第一項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所以父母似乎可以代理小孩子行使同意權,允許父母上傳小孩子的照片?

好像哪裡怪怪的?這裡存在很明顯的利益衝突(”父母經營粉絲團的利益”跟”小孩子受保障的隱私權及肖像權”),但爸媽似乎可以片面決定。

爸媽上傳自己小孩子的萌照,會影響小孩子的隱私權及肖像權?!(資料照,照片提供/曾學俞)

因此民法其實有規定,這種情況叫做自己代理,父母不能從事這樣的自己代理自己跟小孩之間法律關係的行為。

民法更規定了「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

將自己與子女的生活大小事都放上網路「曬親情」,對小孩真的是好事嗎,尤其網路無遠弗屆,又幾乎成為人類的集體大腦,任何上傳到網路的資訊都難以「被遺忘」,網路這樣的特性不能不考慮。

民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曬親情分享歡樂,是人之常情,跟父母學習維持良好人際關係,對小孩也有幫助,但是界線如何拿捏得當,才能同時保護到孩子,需要更多人一起思考。

※ 肖像權是一種個人關於自我外在形象是否被公開、製作或使用的權利,請參考我們的文章:

法律白話文》我在執行公務你不可以拍-警察執法有「肖像權」嗎?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 爸媽到底能不能上傳自己孩子的萌照呢?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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