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相忍為國夠了嗎?為國爭光應有的運動員保險

對球團而言,球員是最重要的資產,若球員無法出賽,可能導致其球迷不進場看球而票房下跌,或是在其受傷時仍要依約支付的薪資,此時就會造成球團損失。如果球員為國家出賽時受傷,影響到他的職業生涯,那後續醫療、復健甚至無法繼續以運動為職業而無收入時,要怎麼樣照顧自己的未來?

徐書磊

2017年世界棒球經典賽從本週開打,但今年比賽的關注度似乎不若以往,反而被近期舉辦的中職聯隊和日本武士隊(日本國家隊)的對抗賽搶走許多目光,其中很大的原因便是今年經典賽中星光黯淡。

經典賽台灣隊。(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不僅桃猿隊陣中多位大咖如,如王柏融、林泓育和陳俊秀等球星因應球團規定不接受徵召外,旅外選手徵召也十分不順,創下歷屆以來最少旅外選手進入名單中的紀錄,如我們耳熟能詳的陳偉殷、王建民、李振昌和旅日好手陽岱鋼等也都因傷病或其他因素考量未進入最終28人名單中。

除了和其他國際賽事相同,毫無例外在社會上引起了為國爭光與自身利益間衝突的萬年爭論外,許多球員在考量是否接受國家隊徵召時,是否有充足的保障也是其最在意的一點。

今年美國代表隊即因保險公司拒絕承保,而無法成功徵召大聯盟運動家隊的投手Sonny Gray出賽,我國許多球員也都是因為球團或其本身擔心他出賽受傷的保險問題而在面臨徵召時陷入兩難。

對職業球團而言,球員是最重要的資產,若隊伍中的球員無法出賽,可能導致其球迷不進場看球而票房下跌,或是在其因出賽受傷時仍要依約支付球員的薪資,此時就會造成球團的損失。如果球員為國家出賽時受傷了,影響到他的職業生涯,那後續醫療、復健甚至無法繼續以運動為職業而無收入時,要怎麼樣照顧自己的未來呢?

經典賽台灣隊v.s.世大運培訓隊,第三棒高國輝。(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有保險才能放手一博

除了事先聘請合格防護員避免運動傷害、進行身體檢查等風險規避方式外,最有效的就是透過保險機制提供球員在風險事故發生後(於比賽中滑壘受傷、被觸身球爆頭等等血淋淋的案例層出不窮)的保障。

因此於目前運動產業中,職業球團和球員最需要的保險有兩種:失能保險(Disability Insurance),以及價值損失保險(Loss of Value Insurance)。

所謂失能保險,即球員喪失作為職業球員出賽能力時的保險,其中職業球團普遍投保的失能保險之一,是以球員因為出賽受傷導致無法上場而其因為契約仍應支付球員薪資時造成的損失,作為失能保險所承擔的風險,而投保此險種的球團將可以向保險人請求支付保險金,來填補球團因球員無法上場而產生之損失,也就是白白支付的薪資(所謂的薪水小偷)。

而價值損失保險,則多為球員自行投保,此類型的保險對於參加國家隊但尚未投入職業運動的年輕國手或是成為自由球員,即將簽署新合約的職業球員來說超級重要!所謂的價值損失,指的是在保險事故發生前該球員被估算能獲得簽約金或薪資,和事故發生後實際拿到的簽約金或薪資間的差額。

舉例來說,若今天有名高中叱吒風雲的王牌選手,在畢業後準備投入職業運動期間先加入國家隊,原本是狀元的熱門人選,但在代表國家出賽時受傷,而使得其選秀順位下跌而簽約金暴跌,此時若他有投保價值損失保險,則可自保險人處得到原先估算之狀元簽約金和實際簽約金差額的保險金理賠。

我國的現實困境

保險制度是一種經濟制度,運作的方式是一群面對相同或相近風險的人,各自繳交一定金錢,然後當該風險於該群體中的個人身上實現(即事故真的發生在團體中某人身上)時,利用大家繳交的金錢填補因事故而受有損害的人,以達到利用大家的力量分擔風險的目的。然而在我國因為運動產業發展尚未成熟,職業運動球員人數較少,因此很難搜集足夠的數據供保險公司計算保費,潛在的客戶又不多,因此普遍商業保險公司都不願意為為數不多的職業球員製作保險商品,僅於特殊時期,例如國際賽期間提供短期特定的保險,球員也自然難以購買保險以分散其在其他期間內面臨之風險。

而前幾年亞運或經典賽期間,明台產物保險曾與國家隊合作,推出專屬的運動員團體傷害保險,以承保球員在國際賽事中面臨的風險,但以亞運時的保額為例,最高為300萬元,若以郭泓志為例,其曾動過的Tommy John手術(手肘韌帶重建手術)光手術費用即要上萬美金,還未包含後續無法出賽的薪資損失和復健費用,假設像其一般的旅外球員受傷,此保額對於職業球員,特別是旅外的選手來說根本不足以承擔他們受傷後的醫療、復健和相關費用,更遑論為他們的職業未來做好保障。

經典賽台灣隊。(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因此這種為少數人特別規劃出來的保險商品,對於選手們來說仍未能發揮保險分散風險的功能,仍必須靠整個運動大環境的發展,才能讓運動員保險成為如一般職業傷害險一樣普及化,而成為穩固的制度。

以美國為例,因為職業運動創造出的經濟效益龐大,球團多願意為其球員投保各式各樣的運動員保險,而保險公司也因此會願意推出專屬運動員的保險商品,如同TOKYO MARINE HCC 保險公司即將運動員列為特殊團體,推出了一系列其專屬的保險商品。而本屆經典賽負責承保球員失能保險的明台產險也公布了本次合約內容,和上屆相比將暫時失能的保險金從100萬元改為按照球員合約按月給付,意外醫療和意外身故保險金之上限也都提高,值得作為未來國際賽事的借鏡。

正如同中華職業棒球球員工會理事長胡金龍曾代表球員提出的訴求,若能夠在參與國際賽以及集訓期間提供國手們保額合理的運動員保險,他們便能更無後顧之憂的為國家爭取榮耀,不必擔憂受傷而拒絕徵召,自然對球員代表隊的士氣以及表現會有加乘的效果。

國家隊運動員並沒有欠國家或是民眾什麼,他們跟從事其他所有職業的人一樣都需要有合理的保障以及支持,也一樣有家庭、經濟等負擔需要背負,除了一直以「相忍為國」這頂大帽子扣在選手們身上外,還有更有效且更合理的方式能夠鼓勵球員為國家出賽,保險和運動產業間有著相輔相成的關係,彼此能帶動成長,畢竟對運動員或所有人類而言,榮耀真的不能當飯吃,有保險才有實在的保障。

參考資料:
1. 保險公司怕怕 運動家王牌葛雷退出經典賽
2. 明台 承保亞運選手失能險
3. 球員工會四項訴求
4. TOKYO MARINE HCC 公司網頁
5. 李志峰,「美國職業運動傷害保障制度之研究-以運動員失能保險相關議題為核心」,中原財經法學,第32期,2014年06月
6. 經典賽球員保險 明台產:史上最高規格

圖片來源:
https://pixabay.com/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 相忍為國夠了嗎?為國爭光應有的運動員保險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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