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百分百平反冤錯假案才是法稅改革王道

鄭安安

前大法官許玉秀曾形容,政府給人民兩大痛苦,一個是課稅(剝皮),一個是刑罰(關起來)一語道盡台灣法稅制度上諸多的弊病,法律原意無非用來「懲兇護善」不幸卻讓人民吃虧連連,違背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德國憲法第一條第一項開宗明義的闡訴「人性尊嚴不可侵犯」成為世界領導人奉為圭臬之標竿。

前大法官許玉秀曾形容,政府給人民兩大痛苦,一個是課稅(剝皮),一個是刑罰(關起來)一語道盡台灣法稅制度上諸多的弊病。(記者項程鎮攝)

「轉型正義、解決問題」是小英政府上任時百分百的承諾,更是全民拭目以待之大事,一直以來司法得不到人民的信賴,根據民調法官與檢察官給人民的不信任程度各自飆達84.6%76.5%,司改正義成為各界法稅專家學者討論、建言、批判最夯的議題,台灣法稅「冤、錯、假」案不勝枚舉,早期轟動一時的蘇建和案,纏訟21年才獲判無罪確定的徐自強案,士兵江國慶姦殺女童案,在在都是冤獄與冤死案,最後水落石出獲得國賠卻又是全民埋單,有人認為法界惡質的檢察官與法官是台灣落後的代表並不為過!

觀古看今,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四年內就解決並且還制裁那些恣意的判官爺們,歷經140年時至今日號稱民主法治的台灣,並沒有依憲法行事,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及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之規定,無法發揮功能,妨害人權之保障甚鉅,司法冤獄依舊沒完沒了,鄭性澤殺警案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稅務訴訟更是普羅大眾的痛苦來源,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2015年國人欠稅欠費待執行案件總共653萬件,在行政法院裡稅務爭訟案件佔了三分之一,足以證明台灣稅捐問題氾濫成河!人民收到有疑義稅單不但要自己舉證,稅局告知人民有「協力之義務」更慘的是還得繳稅金的一半才有資格進行訴願救濟,一關一關的打到行政法院,要贏的機會如沙漠中取水困難重重不到6%!反觀德國人民的稅務救濟至少都有37%贏的機率,在台灣縱使勝訴,卻是另一個離譜的開始,行政法院的官爺們只敢做撤銷復查決定,沒擔當沒膽量直接撤銷原處分,又直接把它退回原稅捐機關做「另為適法之處分」讓原發單機關再「加加減減」之後又重新開出稅單,導致「萬年稅單」苦苦糾纏鴨霸人民生不如死!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稅單,公僕卻可以擺爛不用,違反刑法第129條「濫權徵收罪」,政府何時才會發揮公權力保護人民的作用? 

蔡英文總統說,年輕人不要怕跟政府機關打交道,如果第一次聽不見,你可以大聲講第二次;如果第二次聽不見,你可以拍桌子。如今面對台灣諸多法稅亂象,如果小英總統實踐諾言「解決問題」請您百分之一百平反冤錯假案才是真正「法稅改革」之王道矣!

(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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