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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開講》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樁:挑戰與建議

◎葉正興

隨著電動車的普及,越來越多的舊社區住戶開始面臨設置充電樁的需求。然而,這個過程並不簡單,充滿了各種挑戰和爭議。

設置電動車充電樁的爭議

在我所居住的19年老大樓,最近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一位住戶提議在地下停車場的私人車位安裝電動車充電樁。這一建議立刻引發了其他住戶的強烈反對。許多住戶擔心大樓的老舊機電設備可能無法承受新增的用電需求,容易跳電,並且對消防安全構成潛在威脅。此外,充電樁的安裝還涉及複雜的管線佈設問題,這進一步加劇了住戶間的矛盾,最終討論以不歡而散告終。

圖為充電樁示意圖,車子與地點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新建與舊社區的差異

在新建築物中,根據2019年內政部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停車場必須預留電動車充電設備的安裝空間,這大大減少了新建社區設置充電樁的爭議。然而,對於像我們這樣的舊社區,共用空間和用電設備的維護與管理通常由社區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負責,而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未對此作出明確規範。這導致在申請安裝充電樁時,住戶需要管委會的同意,這通常非常困難。

法規的模糊性

目前,各地政府大多根據社區自治原則,制定了「公寓大廈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導事項」,但這些指導意見僅供參考,最終是否允許設置充電樁,仍需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這些指導事項主要涉及電力工程領域,而多數管委會成員缺乏相關專業背景,難以對技術問題進行有效的把關。因此,許多舊社區仍以涉及共用牆面、天花板、走道等修繕和維護權限,或妨礙消防設備使用為由,拒絕住戶的安裝請求。

管委會的困境

現行的地方政府指導事項要求社區自行制定「充電設備設置辦法」,並參考《電業法》及相關子法規範(包括申請用電程序、線路裝置工程、維護管理等)。這無形中將設置充電樁的風險和責任轉嫁給管委會,迫使管委會在保障全體住戶安全的前提下,採取保守的自保心態,從而難以促進電動車的推廣和使用。

展望與建議

國家發展委員會已經宣布,將停售燃油車輛的時間從2050年提前至2040年,屆時,所有車輛都必須轉為電動或其他新能源車。這意味著舊社區設置電動車充電樁的問題終究必須解決。

為了推動這一進程,建議內政部儘快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確規範住戶在申請安裝充電樁時應滿足的條件。例如,要求申請住戶提交由合格的電機技師、結構技師、消防設備師等專業人士審查並簽證施工計畫書,並委託合格的承裝業者進行安裝和承擔產品使用的安全責任。此外,應建立定期檢查機制。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均不得拒絕申裝,僅需協助住戶完成台電專用電表的申請程序。

這樣的政策變革,不僅能有效促進電動車的普及,還能在保障全體住戶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更多的便利和選擇。只有通過這樣合情合理的協作,我們才能真正實現低碳環保的目標,並應對未來新能源車的需求。

(作者為行政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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