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神楽坂週記》 王夢麟《電動玩具》與「鬥智101」電視遊樂器的故事

電玩遊戲這項娛樂本身,從來不曾因為各種禁令而從台灣徹底消失過。只是在放棄了原創的可能性之後,僅僅滿足於仿造與提供代工零組件,直到在技術上被甩開,再也仿造不出跟別人一樣的產品,也無從形成產業鏈為止。

神楽坂雯麗

王夢麟,是上個世紀八〇年代初期台灣知名民歌手,以1978年由新格唱片公司發行、自行填詞作曲的《雨中即景》一舉成名。原唱的著名歌曲有《木棉道》、《阿美阿美》、《小草》、《廟會》⋯⋯等。

王夢麟受到當時「青少年沈迷電動玩具」現象的啟發,譜寫了《電動玩具》一曲,並收錄在1979年發行的專輯《阿美!阿美!》當中。

這首歌曲的原意在於批判社會現象、勸誡年輕人不要沈迷電玩,但卻比歌曲批判對象的電動玩具還要早幾年被政府給「禁掉」。

《電動玩具》審查未過,遭到禁播的原因,也許是因為「國家未來主人翁耽溺電玩、荒廢課業」這種事實,與當時的「中華民國復興基地」不但不太相稱,還可能有點令當時的主政者面上無光。

由於這首歌的歌詞與本文重點(後述)頗有對照趣味,請容我抄錄如下:

電動玩具 詞、曲:王夢麟

電動玩具乒乓的跳  

點唱機裡又吼又叫

少年們手動心也跳

五元五元的往下掉 老闆在一旁偷偷笑

今天口袋又飽飽 心裡的高興無人曉

趕快回家數鈔票 少年輸光了回家要

媽咪不給就動歪腦 平時上課從不遲到 

作業功課都呱呱叫 如此一來可不得了 

品行成績也往下掉 媽咪流淚爹地跳腳 

就連小狗都不敢叫 望子成龍的夢飛跑

父母臉上失去了笑 從早到晚孩子找不到

氣得把嘴唇天天咬 聽一句至誠的勸告  

重新背起你的書包 快快回到你的學校 

使你全家都樂陶陶

雖然這首立意良好的歌曲被政府莫名其妙地禁播了,但是1982年,政府果然還是「痛下殺手」,以維護社會風氣的理由,下令全面禁止電動玩具—不只是大型電玩機台,也包括了家用電玩—的生產與販售。

就和許多政策一樣,「電玩禁令」看似風頭已過之後,當初覺得滿腹委屈的台灣電子廠商們發現,儘管禁令「雷厲風行」,但政府似乎並不打算反對他們繼續用電視遊樂器來賺取外匯(順便裝幾箱出口轉內銷留在台灣賣)。於是生產線就這麼繼續運轉著。

在任天堂紅白機尚未問世,或者還沒有其大量仿造品出現時的台灣,當時各家電子廠的主力「致敬」對象,就是 來自美國的ATARI 2600。雖然因為劣質遊戲過度濫發,導致ATARI的遊戲帝國在北美市場即將面臨大崩潰,但這在台灣似乎不是太大的問題。

不管2600遊戲多麼粗製濫造,與黑白畫面的「乒乓球」或「打磚塊」比起來,還是多了一點變化和樂趣—至少,它是彩色的嘛。

「鬥智101」主機正面面板,配有電源LED顯示燈。(圖:Famicom Fan)

在台製ATARI 2600相容機這片紅海當中,也出現了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競爭者:由晉殷電子(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鬥智101電視遊樂器」。

從外觀上來看,鬥智101與當時較著名的諸如「賓果」、「冒險家」之類的台製ATARI相容機相比,並不非常特出。

搭配鬥智101主機發售的卡帶,有著自家淺藍色標籤與詳細遊戲說明。(圖:作者提供)

主機外觀呈長方形,配以淺藍或白色塑膠機身,與自家自行編號後推出,貼有淺藍色標籤的遊戲卡帶,在視覺上十分匹配。

另外,雖然因為年代久遠,有所剝落,還是可看出機身上的字樣有彰顯高級感的鍍金色處理。

隨機所附的搖桿型控制器。(圖:Famicom Fan)

鬥智101的真正優勢,在於相較各種台製對手機種,它是少數配備了AV端子的產品;即使是正廠任天堂紅白機,都僅有RF輸出,這台鬥智101所能呈現的畫質與音質,應該是當時的各式2600相容機難以望其項背的。

ATARI 2600相容機上少見的AV視訊輸出端子。(圖:Famicom Fan)

如果說,用AV畫質來玩ATARI 2600遊戲有點殺雞用牛刀的話,鬥智101還有著一大其他機種所不具備的外部優勢。

鬥智101主機包裝外觀。(圖:Famicom Fan)

是的,這台主機不但請到知名歌手—王夢麟代言,包裝盒上甚至還有他親筆簽名的推薦詞:

親筆推薦詞。(圖:作者提供)

向您推薦一部好玩又"動腦筋"的電視遊樂器『鬥智101』 ⋯⋯王夢麟(簽名)

(圖:作者提供)

就這樣,曾經寫下以「批判電動玩具」為主題禁歌的當紅歌手,在幾年後豎著大拇指向全國消費者推薦一台電視遊樂器。

或許這代表著,社會上已經有更多人認知到,「電動玩具」並不只是在聲色場所毒害國家幼苗、攫取他們口袋裡五元銅板的邪惡物品;它也能提供全家歡樂、笑容,就像鬥智101主機包裝盒上所展示的那些,如今看來非常有時代感的情境照片一樣。

(圖:作者提供)

(圖:作者提供) 

筆者在本文列舉這些事實,並不是想詆毀或者嘲諷王夢麟先生或他的歌曲—實際上他批判電玩的曲子,和他所推薦的電玩產品,中間已經有了數年的時空變遷;而玩家們都能看出,在他的《電動玩具》中所批判的,是投幣式電玩機台,而他所推薦的電玩產品則是家用電視遊樂器。

筆者只是想指出,要分辨「有益」的還是「有害」的電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是對當時生活於其間的人來說,都是如此。更何況這種分辨本身可能就沒有意義。

兩種版本的包裝盒,差別主要在於親筆推薦辭的有無。(圖:作者提供)

電玩遊戲這項娛樂本身,也從來不曾因為禁令而從台灣徹底消失過,只是我們自動放棄了原創的可能性,在國家社會氣氛的不諒解之中,滿足於仿造與提供代工零組件,直到在技術上被甩開,再也仿造不出跟別人一樣的產品,也無從形成產業鏈為止。

我們畢竟已經脫離了「大家一氣起來,只想把它燒掉」的那個年代。

只有「鬥智101」主機成了歷史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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