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童話法律》偷別人的房子,是什麼概念?

穿長統靴的貓透過其小聰明,順利地將城堡的主人給K.O,然後瞬間變成城堡的新主人,而這樣偷別人的房子,是可以的嗎?

◎黃郁真

在貓「剁成肉醬」的恐嚇之下,國王遇到的每個人都跟他說地是卡拉巴侯爵的,儼然成為世界第一田僑仔。

跑在最前面的貓率先抵達了一座金光閃閃的城堡,城堡主人是一個食人怪 aka 世界第一土豪,貓蒐集了許多食人怪的資料並打算拜訪他。

「啊~真香~」食人怪此時正好在進行每日複習紙鈔味道的課程。「這麼棒的味道不能只有我聞到。」於是食人怪就邀請貓進去坐坐。

貓露出人畜無害的表情說:「聽別人說,你可以變成各種動物?例如最大的大象或是最嚇人的獅子。」

食人怪驕傲的回答:「呵呵~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發問了,那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語畢,食人怪變成了一頭獅子。

食人怪把自己變成了一頭獅子,讓貓嚇到差點閃尿!(youtube 截圖)食人怪把自己變成了一頭獅子,讓貓嚇到差點閃尿!(youtube 截圖)

貓表示自己嚇到差點閃尿。「還有人說你可以變成最小的動物,像是老鼠之類的,但我覺得不可能。」

「不可能?我誰~我瘋子!」食人怪馬上把自己變成一隻小老鼠,然後就被貓吃掉了,慘。

當國王的馬車經過城堡,貓上前去迎接國王和他的女鵝。「歡迎陛下和公主來到卡拉巴侯爵的城堡。」「天啊,連這個城堡也都是侯爵的嗎?」國王和公主太震驚了,真D是釣到金龜婿。

接著貓就帶著兩人進入「卡拉巴侯爵的」城堡,進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順便拎個紀念品回家的動作,快樂到爆。

食人怪 aka 萬萬沒想到,自己就這樣被貓吃掉了!(youtube 截圖)食人怪 aka 萬萬沒想到,自己就這樣被貓吃掉了!(youtube 截圖)

偷別人的房子,是什麼概念?

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弔詭的地方。

我把城堡的主人吃掉,然後就可以變成城堡的新主人了,這樣 484 太簡單粗暴了?這樣偷別人的房子,可以嗎?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聰明的大家都知道,偷別人的東西,可能觸犯刑法上的竊盜罪。

但如果這個東西沒辦法一拿就走,是房子或者是土地呢?偷這種跟我們想像中不太一樣的「東西」,還會有竊盜罪嗎?

偷別人的房子或土地我們稱為「竊佔」,具體來說像是闖入別人的土地偷偷開墾或建築耕作、霸佔別人的房子等行為都算。

雖然房子跟土地在法律上被歸類成「不動產」,看起來並不符合竊取他人「動產」的規定,但刑法說這種行為會跟竊盜罪一樣受到懲罰喔!

雖然食人怪死了,似乎就沒有「食人怪的」財產法益「被侵害」的問題而不成立竊佔罪,但如果食人怪有繼承人,貓的竊佔就侵害了「繼承人的」財產法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