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歸法律》如果有人說謊,契約該怎麼辦?

做生意跟做人一樣,秉持的是信用、講究的是良心。可是,如果遇到口是心非的賣家或買家,這時該怎麼辦呢?

◎江佳穎

「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喔!」

做生意跟做人一樣,秉持的是信用、講究的是良心。可是,如果遇到口是心非的賣家或買家,這時該怎麼辦呢?雙方的之間的買賣契約還有效嗎?

不怕,下面一一解開你的疑惑!

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喔!(網路)

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明明心裡沒有要實現的意思,卻隨便答應對方,這樣不負責任、口是心非的行為,在《民法》的世界裡,我們把這樣的情況稱為「單獨虛偽意思表示」。

例如你我都耳熟能詳的廣告台詞:「喜歡嗎?爸爸買給你。」就是最經典的例子。爸爸雖然這麼說,但爸爸沒有真的要買給你。

但是,在民法上為了保護交易安全,縱使表達意思的一方沒有打算履行承諾,也要受自己的承諾拘束。因為講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除非收到承諾的對方明顯知道是假的,否則一律以表達出來的意思為準。

你一定聽過這個例子

大考將至,A 整天窩在圖書館讀書,就是希望可以在考試中脫穎而出,考上自己心中的第一志願。

但身為損友的 B 打從心裡就覺得以 A 的資質,根本不可能考上 A 心中的頂大夢幻科系,再怎麼努力都只是浪費時間而已。於是他在考前一個月,就跟 A 說,「你要是真考上第一志願,我就送你一台新手機 !」

A 聽到之後大為欣喜,但怕 B 食言,於是和 B 簽訂了一旦考上,就要贈與手機的契約。不久後,大考放榜,A 真的如願以償地考上心中的第一志願,滿心歡喜地找 B 索討新手機。

但 B 翻臉不認帳,認為自己只是跟 A 開玩笑而已,從來就沒打算當真,因此拒絕給 A 新手機。

但 B 翻臉不認帳,認為自己只是跟 A 開玩笑而已,從來就沒打算當真,因此拒絕給 A 新手機。(網路)

B 真的可以拒絕給 A 新手機嗎?不行,因為 A 並沒有把 B 所講出的話當成玩笑話,而且雙方之間也有明確的契約約定,一旦 A 考上,B 就要給 A 一台新手機。

因此原則上 B 必須對 A 履行承諾,除非 A 打從一開始就知道 B 在跟自己開玩笑,B 才不用為自己所做出得承諾負責。

所以囉,不是什麼都能開玩笑,小心一旦對方當真了,一切可都得不償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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