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漫遊藝術史》當Cartoon不是卡通

Cartoon曾經不是「卡通」!是在咬文嚼字嗎?還是在玩中英翻譯的遊戲?但對於上過藝術史課課程的人,這是再簡單平凡不過的認知了!

漫遊藝術史

怎樣,這題目是在咬文嚼字嗎?還是在玩中英翻譯的遊戲?cartoon=卡通,不是在發音上已經證實了嗎?

看到這標題,有的人可能會這樣想。可能也有人會想,語詞的意義本來就會隨時代及使用方式的變遷而改變,cartoon曾經不是「卡通」,這再簡單平凡不過了!

是的。今日中文世界講起「卡通」,大家最常想到的,大概是由一連串可愛造型人物圖畫所製成的活動影片,尤其是給小朋友看的(像是迪士尼卡通)。在這意義上接近「動畫」(animation),或者是報紙上具有諷刺時事性質的圖畫,接近「諷刺漫畫」(caricature)。雖然把「卡通」,等同於「動畫」、「諷刺漫畫」、或甚至是「漫畫」(comic), 就嚴格意義區分上來講並不正確,但日常生活中語詞的使用,本來就充滿了許多模糊地帶啊!

講到這裡,其實今日中文世界怎麼理解、使用「卡通」這個詞,並不是本文的重點。我想要回到英文cartoon這個詞上。理由簡單,cartoon還有中文「卡通」、「動畫」、「諷刺漫畫」等所不及的意義。

讓我試著用圖來說明,大家會覺得以下這幅「畫」是「卡通」嗎?

Raphael, The Miraculous Draft of Fishes, 1515-16. Bodycolour on paper laid onto canvas, 320 x 390 cm, Victoria & Albert Museum, London.
轉載自http://collections.vam.ac.uk/item/O102006/the-miraculous-draught-of-fishes-cartoon-for-a-raphael/ 另參見 http://www.vam.ac.uk/page/r/raphael-cartoons/

沒有上過藝術史課的人,大概很難「認出」這是cartoon吧!這裡所謂的cartoon,意思是指:為了製作壁畫、油畫、馬賽克、掛毯等,先行在紙上描繪的同尺寸底圖或圖稿。而 cartoon這個英文字,其實是源自於義大利文的cartone(紙板)。在十九世紀中葉之前,cartoon大抵上就是這個意思。

現今在倫敦維多利亞與亞伯特博物館(Victoria & Albert Museum)專享一間大型展廳的「拉斐爾圖稿」(The Raphael Cartoons),就是歷史上著名的例子。拉斐爾當初受到新任教宗李奧十世的委託,繪製十張圖稿,包括圖示的〈捕魚神蹟〉,目的是要製作成在當時看來更為珍貴的織毯,便於重要慶典時懸掛在西斯汀禮拜堂的下方牆面。後來除了西斯汀禮拜堂外,歐洲其它宮廷也陸續依照拉斐爾的圖稿製作了掛毯。以下照片所示,是目前仍懸掛在漢普頓宮殿國王宴會廳的〈捕魚神蹟〉掛毯。

King’s Eating Room, Hampton Court Palace, England.
轉載自https://tigergrowl.wordpress.com/2012/01/20/the-palace-in-east-molesey/

這邊我就賣個關子,請有興趣一探究竟的讀者,自行點選連結,參考這篇論文〈十八世紀英國「宗教藝術」重建的契機:從對拉斐爾圖稿及二則宗教圖像的論辯談起〉,主要是第545-549頁。

還有,剛有說cartoon的意思在十九世中葉有所變化嗎?怎麼變的啊?

這要歸咎(歸功!)於以針砭諷刺時事聞名的英國《笨拙》雜誌(Punch, 1841-2002)。這本在1841年7月創刊的雜誌,原是兩位木刻版畫家效仿法國諷刺雜誌《喧噪》(Le Charivari, 1832-1937)而設。1843年從此改變了cartoon在英文裡的慣用意思。怎麼辦到的呢?其實起因的確是一批傳統意義下的「圖稿」:1842年英國國會為了重新裝飾曾在1834年發生大火的國會大廈,舉辦了大型壁畫圖稿競賽,指定畫作主題必須是英國歷史或文學,而獲獎的圖稿則於1843年在西敏寺大廳公開展覽。這項展覽剛好讓《笨拙》雜誌編輯抓住機會批判時政。同年6月中第82期的《笨拙》雜誌,編輯先是語帶諷刺地宣告在接下來的期號中將出版數幅『Punch’s Cartoons』來震驚國會。果不其然,同年7月份第83期的《笨拙》雜誌,即開始以cartoon為名,並以整頁篇幅,刊出了一系列諷刺漫畫家John Leech (1817-1864)的漫畫。第一幅〈Cartoon no.1: Substance and Shadow〉即以「窮人們要麵包(實質),政府卻給他們展覽(虛影)」為旨,諷刺政府漠視人民的真正需求,虛假地搬出不當的公共政策。從此,英文的cartoon和caricature有了連結,成為諷刺時事的漫畫。

John Leech, “Cartoon, No. 1. Substance and Shadow.” Punch, No. 83 (15 July 1843, p. 23)
轉載自 http://www.victorianweb.org/art/illustration/leech/101.html
另參見http://punch.photoshelter.com/image/I0000EUZGeT.UXvA

說到這裡,大家也覺得若把cartoon只當成「卡通」,確實不是很妥當了吧!「當cartoon不是卡通」,比起「當cartoon是卡通」的時間,要長久多了!不過,我們總是很容易忘記(或者平常也沒機會接觸)字詞在我們立即的生活範圍之外的可能意義。而一些老東西,隨著字詞廣為周知的意義的失落,也容易跟著被遺忘。

這不就是學習藝術史的好處之一嗎?有機會重新看到不在我們身邊的老事物,重新認識一些字詞的演變。然後,有可能發現原來生活可以不只是眼前現實,而還可以有這麼多向度!

除了cartoon之外,還有什麼在藝術史上的字詞,也曾經擁有不是現在通用的意義呢?請容我只先拋出問題。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漫遊藝術史 當Cartoon不是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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