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文青別鬼扯》衛福部.大小眼

如果黑心食物不管是大廠還是小廠製造的,吃進肚子都一樣毒,那麼追討不法利得為甚麼大廠無上限,小廠就隨便?

文青別鬼扯

最近聽說人類世界對【文青別鬼扯】團隊頗有批評,認為鬼團隊個個都大小眼,只喜歡巨乳正妹,每次都只PO巨乳妹的玉照,彷彿其他正妹都不是正妹一樣。後來鬼團隊還為此召開內部會議,深刻檢討自身錯誤的觀念與偏差的標準。沒錯,人類世界對我們的批評非常正確,我們不該有大小眼,刻意區分巨乳妹與平胸妹的差異。管他巨乳貧乳,只要夠正的就是好妹。只要是正妹,我們就該一視同仁。

大小不該有別,均應一視同仁。這麼簡單的道理,連鬼都懂,但衛福部長官似乎不清楚這項道理。(圖:取自網路)

對!對!對!沒錯!沒錯!沒錯!大小不該有別,均應一視同仁。這麼簡單的道理,連鬼都懂,但人間世界的衛福部長官似乎不清楚這項道理,他們對食品廠的認知就刻意去區分大小,而也大小眼的程度還蠻嚴重的。

話說日前預告訂定「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之二規定沒入追繳違法所得之食品業者」草案,根據報導,日後凡有工廠登記且資本額一億元以上的大型食品業者,未來若販售黑心食品,不法利得追討將無上限,初估約五百家食品業廠商適用,新制預計明年元月實施。

好奇怪呦,為何有合法登記的大廠如果出事,不法利得追討就將無上限,而小廠就不必如此?更何況台灣還有一堆根本沒登記的地下食品工廠?!為何大小有別呢?

說真格的,訂這樣的規定,還真讓人有看沒有懂。現在訂出「一億」的標準,意思就是說,這是黑心業者資本額上限的公定價了。但是,如果我真的要做黑心食品,會白癡到給你登記一億以上的資本額嗎?當然是能不要登記就不要登記,若非得登記,資本額是越低越好,最好是隨時都能半夜款一款就偷渡出去了。

其次,這樣的規定是在管辛酸的,還是在管功德的?衛福部說,這項法規預估適用對象500家。目前台灣有登記的食品廠約6,000家,而地下工廠可能還超過此數。就先以合法工廠來算好了,500除以6,000,代表受此規範者僅有8.3%,請問其他的91.7%是要放牛吃草嗎?

第三,如果衛福部把歷年來的抽查檢驗結果公布出來,大家就會發現,小廠肇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比例不會比較低。相反的,反而更多。就以今年舉例,有豆干使用工業用色素案、豆芽加工業用保險粉案、潤餅皮加吊白塊案等等,哪個不是小廠?小廠造成的殺傷力就會比較少?同樣的工業色素,大廠加進去就會變比較毒,小廠加進去就會變比較不毒嗎?

從頂新餿水油案一審宣判無罪後來看,台灣政府在訂定法規、執行法規、捍衛法規的能力,實在令人擔心。(圖:取自臉書)

最近政府一直在推產業4.0,食品業也是強迫被推銷要跟進。台灣到底有沒辦法一步跳到4.0,內行人心知肚明。但就算裝個樣子,升級4.0難道不需要軟、硬體支出,人力資源的增加嗎?

同樣的,這年頭食品加工業的走向是,添加物的使用是越少越好,同時透過設備的更新與投資,來改善製程。但許多設備的投資,動輒數千萬以上,例如HPP超高壓物理低溫殺菌加工技術設備,可以使食品加工製程無須使用防腐劑,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心。但政府卻設下投入資本的歧視條款,誰還願意投資?當你一直希望業者配合政策,增加投資,卻又弄出一項歧視大廠的條款。請問這到底是鼓勵大家升級到4.0,還是倒退回0.4?

從頂新餿水油案一審宣判無罪後來看,台灣政府在訂定法規、執行法規、捍衛法規的能力,實在令人擔心。這樣的草案如果在30天後正式實施,到底讓食安進步還是退步?如果政府官員對待食品廠的態度會大小眼,就跟死阿宅看待巨乳妹一樣,我們的食品產業還有啥發展前途可言?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文青別鬼扯:衛福部.大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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