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聚焦南海》「南海仲裁案」的外溢效果

中國傳統以來的世界觀,除了中國的皇帝,其他國家都是朝貢國,都是藩屬,一直到清朝末年,仍舊沒有國際法的觀念。也由於中國自古便不善使用國際法,導致經常在談判桌上斷送領土主權。「南海仲裁案」具有示範性效果,倘若倘仲裁庭受理本案,未來中國將面對一連串的仲裁案件,這些國家的目的可能不是真要讓中國敗訴,而是要將中國拉回到「國際法」場域,尊重「國際法」,如此才能限制住中國在國際社會的行為。

林廷輝/新台灣國策智庫副執行長

2015年7月7-13日「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聽證會上,來了越南、印尼、泰國、馬來西亞和日本等小型代表團旁聽,旁聽理由不同,馬來西亞與越南是南海領土主權聲索國家,但日本、泰國與印尼等3國則關切到南海航行自由。

當然,他們旁聽的目的並不是要聆聽菲律賓的南海主張,更重要的是要感受到仲裁庭的氣氛,以及仲裁員所關切的項目是什麼,對這些國家而言,與中國交手,絕不能用拳頭,只能用智慧與善用法律工具,菲律賓這時開了第一槍,未來任何與中國有海洋爭端的國家倘陸續跟進,將使中國疲於奔命,這才是這些國家旁聽與關注的目的。

也就是說,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具有示範性效果,倘仲裁庭受理本案,未來中國將面對一連串的仲裁案件,這些國家的目的可能不是真要讓中國敗訴,而是要將中國拉回到「國際法」場域,尊重「國際法」,如此才能限制住中國在國際社會的行為。

倘仲裁庭受理南海仲裁案,未來中國將面對一連串的仲裁案件,這些國家的目的可能不是真要讓中國敗訴,而是要將中國拉回到「國際法」場域,尊重「國際法」。(AP)

中國自古便不善於使用國際法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是中國傳統以來的世界觀,除了中國的皇帝,其他國家都是朝貢國,都是藩屬,一直到清朝末年,仍舊沒有國際法的觀念,1842年「鴉片戰爭」末期中國與英國談判「南京條約」之際,英國代表要求中國談判代表出示「全權證書」(Full Powers),但中國官員無人敢代表皇帝,只有「欽差大臣」的頭銜,為了創造模糊地帶,中國人就像創造了「九二共識」一般,創造了「便宜行事」這個名詞,中國人解釋為欽差大臣,外國人解釋為全權證書。後在中國的外國傳教士丁韪良翻譯美國人惠頓(Henry Wheaton)的「萬國公法」(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後,被中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運用且成功處理了「普丹大沽口船舶事件」,向普魯士公使抗議侵犯中國領海的專屬管轄權,中國官員雖感受到「萬國公法」利害之處,但仍不受中國各界重視。至於外國也不願中國學習國際法,所以清朝末年時,法國就曾警告其他列強,誰敢教中國國際法,就是與法國為敵。

中國人常說「以和為貴」,因此,任何爭端均希望透過「人際」關係解決,但其他國家,特別是小國們可不這麼想,國際法就是維護自身權利的重要依據,就連世界強權美國,在任何國際事件發生後引經據典,強調在國際法上的合法性,而中國在菲律賓所提的「南海仲裁案」也是同一思維,中國外交部再次重申「不接受,不參與」的政策立場,要求菲律賓回到談判桌上,透過雙邊方式解決,但這種方法果真對中國有利?

中國在菲律賓所提的「南海仲裁案」再次重申「不接受,不參與」的政策立場,要求菲律賓回到談判桌上,透過雙邊方式解決。(路透)

回顧中國歷史,常在談判桌斷送領土主權。

2000年12月25日,中國在談判桌上把北部灣內的白龍尾島(中國稱此「固有領土」為夜鶯島)送給了越南,白龍尾島上面多數是中國居民,但卻被迫更改為越南國籍,中國原本可證明有效占領,但寧願為了與越南友好關係而斷送該島主權。當然,歷史因素可能是中國的理由,話說中國在越戰期間,為了支持越共,將該島提供給越共作為軍事基地以對抗美國,越戰結束後,越南也沒有要歸還的意思,中越邊境爭端與兩國圍繞的北部灣海域重疊,兩國糾紛不斷,於是,中越坐上了談判桌,兩國後來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協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劃定了面積達3萬多平方公里的跨界共同漁區,兩國漁船都可以進入,時限為15年,在共同漁區以北又劃出為期4年的跨界過渡性安排水域,允許兩國漁船進入作業,但白龍尾島呢?自此歸屬越南。

白龍尾島上面多數是中國居民,但卻被迫更改為越南國籍,中國原本可證明有效占領,但寧願為了與越南友好關係而斷送該島主權。(圖:wikimapia.org)

外溢效果:框住中國,讓他成為鐵籠裡的一頭醒獅

2014年3月27日,習近平在法國說:「中國這頭獅子已經醒了,但這是一隻和平的、可親的、文明的獅子。」但獅子畢竟還是獅子,獅子睡醒了也不會變成一隻溫馴的小貓,其他國家恐懼的心態是存在的,因此想盡辦法,要將獅子關在鐵籠裡上鎖,不讓他在外面遊蕩而追捕獵物,「國際法」成了這樣的框架、鐵籠。

因此,「南海仲裁案」的本質並非要解決南海問題,畢竟仲裁結果處理了南沙群島和中沙群島的黃岩島,南海還有西沙群島和東沙群島的爭端,甚至在南沙群島也僅處理了菲律賓所提的那幾個島礁的海洋權利,至於由越南、馬來西亞實質占領的島礁,以及由印尼納土納群島(Kepulauan Natuna)延伸出來而切入中國主張的「南海U形線」內的海洋權利也無法在此次仲裁案中一併處理,換言之,菲律賓及其他國家只不過用此一仲裁案來箝制一隻睡醒的獅子。

「南海仲裁案」的本質並非要解決南海問題,菲律賓及其他國家只不過用此一仲裁案來箝制一隻睡醒的獅子。(AP)

無論仲裁庭在2015年年底前對自身管轄權及該案受理性的結果如何裁決,中國勢必要面對一種情境:倘仲裁庭裁定具管轄權後進入實質審查部分,中國將在國際法上被迫採取被動的應答。倘仲裁庭裁定不具管轄權,認同中國看法先處理領土主權歸屬爭端後,才能解決海洋權利的爭端,那不就等於告訴全世界說,南海領土歸屬是有問題的,非中國一國擁有。

因此,中國現在要做的是,一改過去處理國際事務「以和為貴」的思維,應拿起國際法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法律武器,誰說鐵籠內只能有我這隻獅子呢?如果大家都在鐵籠內,遵守鐵籠內的遊戲規則,倘自覺在領土主權、海洋權利等法理、法律論述上均無問題,就不應該害怕上國際法戰場,說不定最後就沒有鐵籠「內外」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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