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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保險詐欺? 別搞錯對象

◎ 羅俊瑋

媒體報導:因禾馨診所涉及詐保,北檢建議,目前法令每人可買三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卻變相淪為保戶賺錢工具,應檢討是否限縮張數。金管會保險局則回應,將在兼顧民眾權益下,審慎考量。

按實支實付之醫療費用保險之爭議,在於是否具損害填補之性質,於保險實務運作、法律學說、司法判決與保險監理機關間,尚屬一大爭議。但從來都不是是否引發犯罪之問題。果若如北檢認知,此等保險已淪為保戶賺錢之工具,應就此加以限制。則吾人亦可謂:意外保險,甚至所有之產、壽險商品,均有可能成為不肖之徒謀財害命之賺錢工具,故均應加以限制或禁止此等商品販售。而近來熱議之防疫保單,對於投保一張以上之被保險人,是否亦視為謀財工具,而應加以禁止?

因禾馨診所涉及詐保案,北檢建議,目前法令每人可買三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卻變相淪為保戶賺錢工具,應檢討是否限縮張數。(本報資料照)

個人認為,保險為風險分散、消化損失之重要工具,無論對於個人、社會或國家均具重要性。前揭犯罪引發保險之議題應為:保險業應如何加強商品設計與業務運作過程之風險控管、主管機關應如何協助業者建立與加強業界間之風控系統、業者與主管機關應考量如何提昇國民對於保險制度之正確認知、檢調等司法機關應如何加強打擊此等詐欺犯罪,始為正途。至於購買幾張保單,則為依據保險性質由保險法規制之範圍。

按個人觀察,現今保險業務之運作,大幅偏離保險係損失填補之本質,而過度強調理財獲利之引誘,係保險監理機關與業者應立即處理之問題。

(作者為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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