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逸南
依自由時報7月5日A2版「翁曉玲提修憲法訴訟法 鍾佳濱批破壞憲政運作」報導指出,國會擴權法案釋憲大戰開打,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為憲法所定總額十五人,列入今天立法院會報告事項。民進黨立委抨擊,國民黨一再毀憲亂政,意圖杯葛大法官人事案,並修法讓憲法法庭無法召開,拆除阻擋違憲法案的防火牆,破壞國家憲政運作。
又指出,「民進黨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昨受訪表示,國民黨為癱瘓政府運作,中央廚房不斷出招,十月有七位大法官的任期屆滿,若藍營強力杯葛人事同意權,導致缺額無法補實,按照翁曉玲版本所訂的現額十五人定義,剩下的八位大法官就難以召開憲法法庭。」
我們發現如有政客型立委,扮演民主的敵人角色,不斷利用國會多數推出的違憲法案,意圖拆除現行「守護民主」體制的防火牆,破壞國家的憲政秩序,是台灣的不幸。如果憲法法庭的運作停擺,那還談什麼民主法治呢?
按理說,曾留學德國的翁曉玲立委,應該了解有關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相對於其他所有憲法機關而言,是一個自主和獨立的聯邦法院,聯邦憲法法院由兩個審判庭組成,每個審判庭選任8名法官。聯邦憲法法院的運作,不存在如同她在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所謂「大法官現有總額定義」之運作方式。
查《德國公法權利救濟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11月出版,該書第四章論述憲法訴訟制度,並附有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2009年2月5日修正本),以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議事規程(2002年1月7日修正本)中譯本。翁立委的夫婿陳春生(前大法官)為該書的四位主編之一,併予說明。
平心而論,我們需要尊重以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為基礎的憲政及法律秩序,尤其是民主法治的發展,需要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有關「憲法訴訟法」的變動,值得大家關注,才能鞏固民主。
(作者為仲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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