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募兵制 沒人敢挑戰馬英九?

◎ 劉興岳

各國軍隊對士兵人力的獲得,無非是採「募兵制」、「徵兵制」或者是「徵募混合制」,其取決因素有二:

一是國家的人口總數。這個因素決定了軍隊對士兵人力獲得的數量,國家人口數龐大的國家,不適合徵兵制度。反之就不適合募兵制。例如中國大陸二○一六年全年出生人口一七八六萬人,設若其中一半為男性,此男性在二十歲時都必須服役一年,則中國的士兵人力就將近九百萬人;而現在二○一七年,中國採取的是徵兵制,其兵力為二三○萬人(見中國二○一七國防白皮書)。

二是國家在面臨敵國侵略的戰略縱深。這與國家的天然環境如土地大小、山川海洋、地形地物等有關。戰略縱深較優的國家(如美國、俄國、大陸等)在面對外國入侵時,有較多時間動員並訓練軍事兵力,可以邊打仗邊徵召士兵並訓練。美國安全的戰略設計構想,就是將國家安全防線遠離本土,推向大西洋、太平洋的對岸,正是所謂的拒敵千里之外。相反的,沒有戰略縱深且強鄰環伺的國家,必然是國運坎坷,夾縫中求生存;這時,為了國家安全,就必須採用徵兵制,期在短時間能動員龐大兵力,嚇阻外國入侵。而動員制度與兵役制度兩者的設計是息息相關的。

至於徵兵制度士兵的服役年限,假設台灣每年新生男性嬰兒為十八萬人,並設新生男性嬰兒至二十歲的存活率為一○○%,則每年軍方可獲得的士兵人力為十八萬人,可簡稱為軍事士兵人力的供給,此供給等於每年新生男性嬰兒出生率乘以新生男性嬰兒至二十歲的存活率(此項資料均可從內政部人口統計年報獲得)。

另假設,台灣軍方編制軍隊士兵人力為十八萬人,因此,軍方的士兵人力需求為十八萬人,軍方士兵人力供給亦為十八萬人,則在徵兵制度下,及齡役男只需服役一年就可滿足軍隊士兵人力需求。換言之,若軍方認為需編制三十六萬士兵,則及齡役男的服役年限必須是兩年,才能滿足士兵人力需求。

在徵兵制度下,若每年有十八萬人在軍隊服役,此十八萬人退伍後就轉換為可動員的軍事人力(後備軍人),則二十一至三十歲的退伍士兵就累積了十個年齡層的軍事人力,將近有一八○萬人在戰時可隨時動員,這一八○萬人就構成強大的嚇阻力量。這個動員能量是募兵制無法做到的,換言之,在台灣採募兵制,是不利國家安全的。

募兵制是馬英九在競選總統時的政見,然此政見不知道有沒有與他的軍事幕僚討論,當選後,此政見自然就必須實施。問題是,有關「募兵制」與「徵兵制」實施的優缺點,應是國防人力部門十分熟悉的,且在台灣的戰略環境下應使用哪種兵役制度,也應該有套論述,可能是在官僚體制下,國防部門不便對當三軍統帥的總統政策有所評論,即使政黨輪替亦是如此,這個制度就這樣困著。

(作者為國防管理學院教職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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