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陳師孟的「憤怒」錯了嗎?

◎展昭

新科監察委員陳師孟日前在立法審查會說「上任後要專打辦綠不辦藍的法官」,引發檢、審、辯三方司法團體群起反彈,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說,和政治人物的政治語言打口水戰,「是在浪費生命」,強調法律本身就有司法救濟機制,若對判決不服,可依程序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政治是眾人之事,如果監委是政治人物,難道法務部長就不是嗎?長久以來,司法不公不義,只辦綠不辦藍,難道不是嗎?不論是扁或郭瑤琪案,司法敢說是公正與公平嗎?如果扁或郭瑤琪的案子是「貪汙」,馬與林益世的案子就不是嗎?不要忘了,國民黨在台灣的政治黑暗史可是落落長,不輸給「萬里長城」,且有歷史與國際認證、身為法務部長的邱太三會不知道嗎?

如果扁或郭瑤琪的案子是「貪汙」,馬英九與林益世的案子就不是嗎?圖為二○○七年十一月,參選立委的林益世組成「林馬機(你麻吉)」機車特攻隊做宣傳。(資料照,記者王榮祥攝)

兩德統一後,東德司法官為何都被解職?國民黨留下的許多司法官操守為何?看以前美麗島事件的司法官,以及最近被假釋的那位貪汙又養小老婆的胡姓前法官便知,如此敗類何其多?難怪許多人不信任司法?以歐美司法官之高素質,尚且有陪審制,阿歐西(R.O.C)體制下的許多爛法官,不需陪審制加以制衡嗎?國民黨長期主政下的司法只是「廁所裡的花瓶」,騙騙無知的人可以。

以前林義雄家屬與陳文成命案,兇手手段殘忍,人神共憤,職司主動糾舉犯罪的檢察官,都死到哪裡去了?這些檢察官對於殺人事件不敢主動偵辦,只會對卸任的總統落井下石,還教唆企業人士作偽證,羅織莫須有罪名,這樣的審判能信的話,大便也可以吃了!試問,世上有那一民主國家的司法如此對待一位前民選總統的?若非政治迫害,鬼才相信!

如同當年蔣介石對待孫立人那樣,國民黨與兩蔣對孫羅織莫須有罪名,將一位功在國家的偉大將軍軟禁長達三十三年,軟禁期間本來還不給飯吃,是後來孫將軍寫信要求才給,堂堂一代名將居然被糟蹋若此!司法之公平正義安在?由孫案也不難看出扁案的荒謬,不都是政治迫害嗎?一些充滿黨國思維的法官,能給民主人士公正審判嗎?

為何堂堂一位民選總統,擔任總統期間,仁民愛物,完成無數重大工程,如員山仔疏洪道、雪山隧道與高鐵,項項嘉惠萬民,也為國家節省上千億預算,更為許多貧苦本省老人爭取到一點老人年金,也沒有屠殺或迫害過任何一人,所受待遇卻遠不如殺害與迫害無數人的獨裁者,公道嗎?這麼簡單的道理,許多人都認為荒謬,為何小英與邱太三不覺得?小英忘了自己也曾經備受國民黨汙衊的事嗎?為何沒有同理心?

如今,馬與扁都是曾經當過總統的人,所受的待遇卻截然不同,馬是否政治迫害扁?大家心知肚明。馬與國民黨人說扁「貪汙」而自己很「高尚」,恐怕連豬都會偷笑!難道台灣人有這麼「賤」,而中國人有那麼「優」嗎?應該說剛好相反,畢竟國民黨的貪污是有國際與歷史認證的,否則當年美國杜魯門也不會說:「他們一家都是賊!」

勞苦功高、為國為民的孫立人將軍,只因堅持軍隊需國家化就被羅織「莫須有」罪名軟禁那麼久,國民黨還全面打壓人家,好像歷史上從來沒有這個人似的,何況對待曾經讓國民黨下台的阿扁?所以司法改革是所有改革中最重要的事項,若沒有司法改革,其它改革難以完成。德國可以,為何我們不行?陳師孟的憤怒是有原因的。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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