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限時批》毋須供養忤逆國法的退將們!

◎董森霖

現在的台灣,是依中華民國憲法行事。所以不論各種政治主張和行為,仍是不能違背國家基本大法(除非推翻或變更者),這是不能撼動的,否則無法推動自由民主維護人權的制度,遑言為誰、為何而戰!

簡言之,中華民國是台灣,為國人最大的認同和共識,所以台灣的政黨、軍人、人民皆須受到民選的中華民國政府和法律規範,這是基本的政治認知,無庸贅言。

與對岸私通並且涉及間諜或叛國行為者,黨政軍應一律同罪,絕不容寬待!才能端正紀律和風氣!(圖擷取自網路)

如今海峽兩岸能推動和平對等互惠的交流,乃是基於「互不隸屬」的政治意涵,並訂定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但現在中共政權不承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一再蠱惑台灣人民歸順「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其名為「統一」,甚至「不放棄武力攻台」,卻是事實!因為台灣雖是「我不犯人」,然中共卻是無時無刻「必犯我」;所以台灣的2300萬豈能卸下心防,而無憂患意識?!

然則,捍衛中華民國表徵的國軍退役將領(還有國民黨大老)等多人,卻做出「親痛仇快」的傷害國家尊嚴舉措!悍然出席中共舉辦的「孫中山先生一百五十周年誕辰紀念大會」(聆聽習大大指稱中華民國或國民黨均非正統,共產黨才是嫡傳正統),且事後也無辨正或抗議(對方理會與否,是另一回事,國家立場必須表明),而現場奏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時,退將(國民黨大老)等人也隨全場起立,引發台灣社會嘩然,和極大的爭議。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說得好,「退伍軍人袍澤都是我們的兄弟,但不捍衛中華民國的就不是我們的兄弟!」(但國防部長馮世寬在立院答詢時的模稜兩可態度,則值得檢討)。

立委近日提案修法,除現行行政罰處以罰金,也要加上「停止領受月退休(職、伍)金及相關給與之權利」,讓傷害台灣人民感情、權利的退將們付出代價(納稅人沒有義務供養違背中華民國者,像這批星星每月花費高達數千萬新台幣,還在中國買地購華屋)。

但這樣做法仍然不夠,必須嚴格落實執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與中國黨、政、軍或人民團體進行政治性內容合作行為。

也就是說,相關兩岸部分法令仍須修正,畢竟過去八年太寬鬆了,也未認真執法,造成今天荒腔走板的局面,簡直太離譜了。比如國民黨和共產黨的「國共論壇」模式,不倫不類,亦須管制,不能無限上綱至國家或政府公權力層次,像「藍八」縣市還可與對岸「私相授受」做法,就是一種漠視國法的行為,須予嚴繩,否則治絲益棻,破壞國家法規基石!

是以,今後舉凡違背國家基本規範,與對岸私通並且涉及間諜或叛國行為者,黨政軍應一律同罪,絕不容寬待!才能端正紀律和風氣!

在《呂氏春秋》(卷十一仲冬紀「當務」)篇中,有十分精湛的剖析:「辨而不當論,信而不當理,勇而不當義,法而不當務,惑而乘驥也,狂而操“吳干將”也,大亂天下者,必此四者也。所貴辨者,為其由所論也;所貴信者,為其遵所理也;所貴勇者,為其行義也;所貴法者,為其當務也。」很值得當局和朝野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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