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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二三事》農民團體合作社化之探究:生產利益共享化之可行性

台灣農業問題首當其衝的是農村結構的人口老化。因此,如何吸引更多的青年農民返鄉,活化農地使用,提升農村經濟,引進全新的耕作技術,進一步達到生態永續的終極目的,新政府除了提供土地的誘因外,如何建構一個完整、健全以農民為主,串接所有進程的「農民團體」是改革的第一步。

焦鈞

新任農委會主委曹啟鴻在就職當天,便在農委會官網貼出了新政府對農業未來的大戰略,在此脈絡下,最值得深入探究的就是「農民團體」的功能,能否跟上此戰略的改革步調;改革轉型成敗,有必要從「農民團體合作社化」的辯證開始,往下的幾個重大農業措施的推動,方能啟事半功倍之效。

農村發展的要素:回到以農民為主體

關心台灣農業未來的人,不可能逃避貿易自由化、全球化,當跨國資本企業進入本國之後,對小農所造成的衝擊。新政府揭露的政策高度,確實不少面向是從此為出發點,而社會大眾也應給予更多的關注與支持,不能讓農業、農民成為邊陲,如何在自由化與農業保護當中,找到適切的平衡,絕對是個嚴肅課題。

台灣農業不可能逃避貿易自由化、全球化,對小農所造成的衝擊。新政府揭露的政策高度,確實不少面向是從此為出發點。如何在自由化與農業保護當中,找到適切的平衡,絕對是個嚴肅課題。(資料照,記者黃明堂攝)

台灣農業問題首當其衝的是農村結構的人口老化。與多數國家相同的是,如何吸引更多的青年農民返鄉,活化農地使用,提升農村經濟,引進全新的耕作技術,進一步達到生態永續的終極目的。因此,除了土地的誘因之外,串接這些農業改革進程的就是「農民團體」;如何建構一個進步、健全、以農民為主體的系統,並藉農作生產過程中透過集體化、合作化的機制運作,讓務農風險降到最低、讓農業生產利益得以更合理分配,方能啟動後續一連串的改革步調。

農民團體以「農民為主體」為核心價值,除了建構更緊密的連結性與黏著度之外,農民團體更應扮演與政府行政體系的「轉轍器」,一方面要主動為「農民的集體利益」爭取,另一方面要反地在政府政策制定過程中,扮演訊息蒐集、反饋與建議的角色,讓政府政策制定更符合實際運作。

不過,讓人難過的是,上述這兩大功能,在台灣當前的農民團體中,能到找到「典範運作」的,實少之又少。多數農民團體不用多做解釋,更多的時候在「為政治服務」,而非「為農民服務」。

一言以蔽之,就是農民團體(現在體系的農會,或是稱生產運銷合作社)的原始職能就是「合作化(cooperation)」,但現實卻恰恰相反。

如何在集體化、合作化的運作下,達到生產成本最小化、生產效益最大化,從共同採購、共同耕作到共創品牌,切入分眾市場與國外進口稻米競爭,日本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其中梗概就在於農民組織積極輔導。(REUTERS)

農民團體的改革:回歸合作化精神的原點

執政的民進黨,預計將停擺一段時間的《農民團體三法修正案》重新搬上檯面;並以公聽會的討論形式,廣邀各界專家代表,凝聚社會共識,希望將《農會法》、《漁會法》、《農田水利會規程》的修法工作,畢其功於一役。在此,除了這三法之外,或許也可一併思考「農業合作社」的專法立法,讓整個農民團體的改革,更臻完備。

再以新政府農政單位要大力推動的稻穀公糧保價收購制度為例,農會體系目前扮演約6成收購比例的角色,如何進一步借助這樣的管道體系,達到輔導農民轉向雙軌制,並同時兼顧糧食自主安全的目標,農會的角色自不可忽視。尤其是換軌過程中,如何讓綠色直接補貼的稻農,在集體化、合作化的運作下,達到生產成本最小化、生產效益最大化,從共同採購、共同耕作到共創品牌,切入分眾市場與國外進口稻米競爭,日本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其中梗概就在於農民組織積極輔導,而農會領導人的思維,就成為成敗關鍵與靈魂。

這也是主張農會改革的核心價值:農民團體必須回到以農民為主體的思維。

以新政府農政單位推動的稻穀公糧保價收購制度為例,農會體系目前扮演約6成收購比例的角色,如何進一步借助這樣的管道體系,達到輔導農民轉向雙軌制,並同時兼顧糧食自主安全的目標,農會的角色自不可忽視。(資料照,中央社)

至於專法《農業合作社法》草案的研擬與出台,對執政者而言其實也是因應貿易自由化的一大利器;統一經營之生產合作化,才能不斷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量、抗災害能力及品質,增強市場競爭力,免除盤剝,建立直銷網絡。最終,與食農教育、友善環境相結合,讓農業徹底擺脫弱勢產業的惡性循環,又能兼顧小農體制下的必要保護措施的條件最低限化,方不致違背加入TPP之後可能面臨的各種高門檻條件。

《農會法》、《漁業法》、《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再加上《農業合作社法》的明訂,就形同農民團體的母法,就此開辦農作物保險業務、改革農會現行金融體系的後續改革列車的啟動。

初期做法,則可選定「實踐典範」,由中央直接下達實驗專案之補助,招募組訓「青農合作化」之綠色生產,與當地建立產銷供應鏈,特別是強調地產地銷的學校營養早午餐之安全生鮮食材;同步利用這些實驗合作社場,又可成為學童食農教育基地,甚至發展農村深度旅遊,將閒置農村房舍改造成民宿與100%在地食材綠色創意料理餐廳,達到農村產業樣貌多樣化,進而達成「農業產業化」的終極目標。­

最後,一定要廣為宣傳這樣的利基,藉由公共電視台之公用頻道,製播「青農故事」,或集結成功案例出書,並創立青年神農獎,票選優秀青農,以一種「由下而上」的民主運作,打破現行農民與農民團體間的「巨大疏離感」,此乃農民團體三法修正核心價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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