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教官 ─ 校園正常化 轉型正義第一步

◎ 謝國榮

在228紀念日的前夕,政大學生社團在校園內張貼228事件受難者人物海報,卻遭到政大主任教官的阻擋並將海報撕除,更對學生大聲咆哮,造成衝突。1989年政大一群學生給蔣公銅像戴高帽子,教官要懲處學生,如今台灣解嚴已快30年了,政大依然沒變。如果台大的校長胡適與傅斯年還在世的話,看到現今的大學如此地自我沉淪,豈止長嘆。

過去長期戒嚴的時代,國民黨政府在校園借軍訓教官及人二系統,在各級學校中活躍的運作與發展,可以說是國民黨在各級學校掌控思想教育及政治正確的機器。如今的台灣社會早已全面民主化了,軍訓教官仍繼續存在於高中與大學的校園裡,實在對台灣的民主與自由是一大的諷刺。

2004年10月,爆發國安局「補助」軍訓處前處長宋文,作為軍訓教官校園情蒐的經費;2006年6月,張昇亮少校軍訓教官性侵國一女學生事件;2010年3月,為了抗議教官嚴格管理服裝,台南女中近二千名學生,集體「脫褲抗議」等校園事件,層出不窮。甚至在高中校園裡,看見教官對學生的咆嘯與指責,在全校集會當中,叫男女學生起立罰站者,屢見不鮮。

台灣解嚴之後,人二系統退出校園並改成公務機關的政風室,2000年政黨輪替之後,國民黨正式退出軍隊,台灣真正邁向民主政治的指標只剩最後一項,高中與大學校園裡的4千多位的軍訓教官。台灣校園的軍訓教官制度是戒嚴時期的歷史畸形產物,不應合理化讓其繼續存在於校園。

民九十一年頒布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的第四條規定:「現役:以在營任軍官服之,至依法停役、退伍、解除召集、禁役或除役時為止。」請問高中與大學是軍事營區嗎?「服役條例」總計49條,沒有任何一條有規定,服常備軍官可以調至一般民間學校但任軍訓教官。民八十三年新頒布的〔大學法〕雖然賦予「軍訓室」的法定地位,但是現役軍官在學校裏服役與工作,包含生活管理與輔導或校園安全等,明顯牴觸〔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憲法的第138條的軍隊國家化及軍人超然的基本精神。

國防部設立三軍軍校,培養三軍軍官,從軍校畢業到領導軍官,需要15至20年之久,每一位軍官平均需要千萬台幣以上的投資訓練成本,都是台灣納稅人的錢。所以職業軍官,本務是練兵打戰,保家衛國,卻在高中與大學校園裡當教官,管理學生。學生是老百姓,不是軍人,軍人平時怎麼可以去管理老百姓呢?

軍訓教官在學校所做的工作,其實都是各級學校的學務處、訓導處、總務處及導師的工作範圍,各級學校如果管理與服務學生人手不足,應多聘一些教職員來服務學生,這才是根本解決問題之道,而不是找現役軍人來管理學生。軍人進駐校園管理學生,恐怕讓校園軍事化或高壓統治化。台灣校園裡許多的衝突事件,難道不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反民主的警訊嗎?

在高中與大學開設國防通識教育課程,難道男同學在當兵期間,還不能上完這些國防課程嗎?培養年輕人國防的知識與觀念,在服役的時間應綽綽有餘,所以軍訓教官在高中與大學一定要上軍事課程的理由不應存在,況且國軍已在推動募兵制了。

軍訓教官身分是現役軍人,教官受到軍人法規的規範,不是所謂民間學校的教育人員或訓導人員。學校不能因為「管理學生的需要」或「校園安全工作」,就讓教官們在校園裡無所不管或恣意妄為。號稱已民主化與現代化的台灣,還要等多久,才能讓教育的歸教育,軍事的歸軍事?

(作者曾任小金門營長,企管博士,現為高苑科大行銷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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