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泡水車市府責任 黃珊珊說得比柯文哲公允

◎ 胡顏之

這次尼莎颱風為台北市帶來豪大雨,百齡橋堤防外有超過五十部汽車,因來不及移出慘遭泡水嚴重。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強勢地表示,市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市政府。

柯市長的話,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道理,其實不然,筆者要提醒柯市長:如果凡事只要求市民自己負責,那要市長幹嘛?市政府不如廢掉算了。

尼莎颱風為台北市帶來豪大雨,百齡橋堤防外有超過五十部汽車,因來不及移出慘遭泡水。(本報翻攝)

市民當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前提是市政府必須要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通知後,必須留給民眾有充裕的時間移車,然而事實顯然並非如此,有民眾和商家就反映說,接到通知後想移車,但閘門已經關閉,試問:民眾想移車,卻沒辦法移,這是市民的錯嗎?

再退一步想,根據過去台北市的防災SOP,市府先發警訊提醒民眾移車,如果民眾來不及移,市府還會先拖車離開堤防外,再予以開單處罰,如果這次市政府有依照作業標準流程來做,也不會有後續車子泡水等爭議事項,這又是誰的錯?難道市政府完全都沒有責任嗎?

針對此事,前副市長黃珊珊就說,如果市政府的移車通知有所延誤,應該要負起賠償的責任,這是比較公允、比較可以讓民眾接受的說法。總而言之,防災避險,必須要市政府和民眾攜手合作,柯市長不能一味只要求民眾自己負責,應該要釐清各自的責任,各自負起應該承擔的責任才對,何況當時柯市長並沒有坐鎮在台北市,市府單位又沒有完全依照既有的SOP作業,如此情況下竟要市民自己負責,這要叫市民情何以堪啊!

(作者為國小退休教師,台北市士林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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