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反質詢的定義是什麼?

◎鄭麗伶

昨前寫了一篇《反質詢的定義》的KUSO文。內容是回憶很久以前還在美國念博士班時,擔任老闆的助教,必須處理部分考卷亂寫一通,但自以為躼(注音:ㄌㄠˋ 躼長就可以矇到分數的獸醫系學生的故事。

有朋友說他看了標題,興沖沖的想知道「反質詢的定義」到底是什麼?結果沒想到讀到最後只見我在文末KUSO某位康乃爾的法學博士,也為我的母校(康乃爾)打抱不平而大失所望。

這篇搞笑文也引來了一些小草(還是網軍?)的挑戰。

有人留言問我是否跟民進黨一樣不知道反貪腐的定義?(好奇怪的以問答問;連我也知道反質詢和反貪腐不同)

有人要我問林淑芬跟林佳龍,說他們也很清楚反質詢。(他們可沒有把「反質詢」入法,還加上刑責)

甚至有人反問我「質詢」的定義。更有人「可憐」在下聽不懂黃大委員的解釋,所以問題的癥結是我的腦袋

尤大法官在7月10日憲法法庭上有開宗名義,台灣並不是內閣制,立法委員不是政策的制定或執行者。既然如此,立委不需要為自己的政策辯護,所以他看不出來立委被「反質詢」的可能。尤大法官短短的兩句話我都聽懂了,也是我發現許多法律人依法論法的特色:制度、邏輯推論、和解釋。

大法官尤伯祥10日在憲法法庭點名黃國昌,直指黃國昌(中)針對反質詢疑問所給出的解釋根本是「以問答問」,並要求日後需補上書狀說明。(資料照)大法官尤伯祥10日在憲法法庭點名黃國昌,直指黃國昌(中)針對反質詢疑問所給出的解釋根本是「以問答問」,並要求日後需補上書狀說明。(資料照)

以頭腦簡單的在下來看,質詢有監督與制衡的意義。「反質詢」則是質詢前加一個反字。反字大概就是反對、反駁、反抗的意思。所以官員或其他人只要沒有百分百同意立委的質詢,嚴格一點就可以算是「反質詢」了。但這只是我個人非常簡單且缺乏深度的見解。重點是我並非法律人,不是立法委員,也沒有每月領將近20萬的薪水,更不是通過國會擴權法案的62位藍白立委之一。

請黃委員把「反質詢的法律定義」講清楚召告天下。以問答問是無法得分的。因為大法官在憲法法庭上出的題目就是:「反質詢的定義或概念核心?」平常人講話還可以隨便說說,但是缺乏明確性的法律會讓大家無所適從。尤大法官一直強調的就是「法律明確性原則」。如果「反質詢」短短三個字,需要5、6頁像散文般的敘述才能解釋其「定義」,即便是非法律人也知道黃委員是在呼嚨。整起事件的始作俑者就是藍白兩黨在立法院強行通過的國會擴權法案,黃身為領銜的立法委員有責任解釋清楚。

因為權力槓桿的另一端就是責任。

藍白近日的提案並不是美其名的「國會改革」,再怎麼包裝還是無法掩蓋立法委員的濫權。有數不清的國外媒體都如此報導藍白強行通過的擴權法案。德國之聲的記者也不懂「反質詢」的定義,而立法的中國國民黨吳宗憲委員也無力回應。民進黨沒那麼大的本事影響國際媒體,也無力號召青鳥上街頭。今天就算是我個人所支持的民進黨能夠一直在國會過半,我也絕對反對民進黨的立委們擁有這麼大的權利。連行政和司法權都想撈過界。沒有任何人應該有這麼大的權利而缺乏制衡的機制。管你是什麼黨。管你是那棵蒽。

大法官的題目是:「反質詢的定義或概念核心?」 麻煩言簡意賅,讓付你們薪水的人民也能了解。但如果黃委員自己答不出來,請他或其支持者也找來120位台灣的法律學者和專家,或者400位律師來為他的說法辯護吧。

(作者為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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