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碳底價反制「碳低價」,環保署修法需正視臺灣國際減碳責任

洪昇邦

COP26全球氣候峰會已順利落幕,這場世界矚目的峰會為全球減碳合作樹立了諸多里程碑,各領袖皆達成共識,共同為2030年減碳45%努力,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度C內,避免毀滅性的氣候危機到來。

各領袖皆達成共識,共同為2030年減碳45%努力,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度C內,避免毀滅性的氣候危機到來。(路透社)

然而根據國際氣候行動追踪組織CAT的評估,即便此峰會中各國和地區自提目標都順利達成,仍無法將升溫控制在2.4度C以下,唯有碳管制政策嚴格實行,才能有一絲希望。碳管制政策裡最重要的效能指標就是碳定價,但現今各國或地區在制定碳定價時,常會陷入國際競爭力與減碳責任的兩難,以至於在決定費率時趨於保守。為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出了新解方「國際碳底價」,顧名思義,就是對所有國家或地區,根據其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分別設立每噸碳75美元、 50美元、25美元的碳底價,來降低各國或地區在制定碳價時的競爭疑慮,與加強國際碳管制的接軌合作。IMF的環境財政專家Ian Parry表示,碳底價將是實現全球減碳的目標最迅速、可行的途徑,若世界前六大經濟體能在2030年前導入碳底價,其他國家和地區都達成各自承諾目標,就可控制升溫在2.0度C內。

IMF更進一步指出,實施國際碳底價已是相較於其他類似手段如碳邊境稅、國際碳交易市場更公平正義與低廉的選項。而臺灣在這其中的定位,以IMF的區位劃分,是屬於發達經濟體,對應的碳底價金額為每噸75美元(折合約2100新台幣)。如此的價格,才真正符合國際上期待臺灣應承擔之減碳責任,也才能務實達成蔡英文總統提出的2050淨零排放宣示目標,若持續糾結在僅僅3美元的碳定價,那恐淪為國際減碳的拖油瓶,更甚者被未來的國際減碳聯盟懲罰。

12月20日、22日、23日,環保署將緊急召開氣候變遷因應法研商會,也是首次公開邀請各界人士針對修法草案展開對話,綠色和平期待環保署能藉由這個機會,擺脫「少做少錯」的思維,重新思考怎樣的碳定價標準才真正符合國際發達經濟體的地位,讓臺灣不被國際低碳市場所拋棄。

參考資料 IMF原文 世界經濟論壇文章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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