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公幼教保員」是公務體系之邊緣人?

小芬

幼托整合後,幼教人力由原本的幼教師,新增「教保員」一員。教保員的誕生成功為私幼教師的不足解套,也解決了公幼人力的困境。也因教保員的物美價廉,政府逐步裁撤代理教師,改由教保員取代,其目的只為了省錢。

公幼教保員是契約進用人員,適用《勞基法》。但進用方式和公務員、教師一樣,均須通過筆試以及教職應有的試教和口試,並不因非適用《公保法》而簡化其進用過程。

通過專業考試進用的教保員,在職場上卻受到諸多不友善的對待。在我的社群裡,屢屢看到教保員們訴說著自己不堪的故事,但仍不放棄幼教,只因喜愛孩子的心及對幼教的熱情還在。看到這麼多的不公不義,真令人傷心。忽然覺得自己很幸運,我的職場是溫暖的、是互助的。

為何公幼教保員會有這麼多委屈的故事呢?溯其源頭,該從進用辦法談起,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6條規定,契約進用人員考核為甲等人數,受考核總人數之75%。但受考核人數為一人者,不在此限。當園裡出現了2位以上教保員時,就須面臨考績輪替的處境,這就是故事的開始。

通過國家考試進用的專業教保員,沒有公務員和老師的福利,卻要承受許多不合理的對待。身分是勞工,卻依公務員75%的考核設限被輪考績乙等。(本報資料照)

了解幼教的人,一定知道在教學現場,根本不分教師或教保員,雖然職稱不同但做的事情卻是一樣的,也就是所謂的「同工不同酬」。有近八成以上的公幼教保員,都是具有教師證照的專業教師。但在僧多粥少狀況下,無法使人人都能順利成為公幼教師。

通過國家考試進用的專業教保員們,沒有公務員和老師的福利,卻要承受許多不合理的對待。我們的身分是勞工,卻依公務員75%的考核設限被輪考績乙等。75%的考核讓我們非自願成為乙等教保員(等同公務員丙等),讓我們遷調有困難,讓我們開始懷疑政府到底把我們定位在何處?我們是一群公務體系下被遺忘的邊緣人嗎?

(作者為公幼教保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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