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涵茵
(建議搭配上週一的故事來看嘿嘿)
吾忌缸扛著大把大把的鈔票,在紡織房裡編織自己的美好錢途。發大財不是靠說說,吾忌缸告訴你錢就是這麼好賺!
就這樣待了五天,吾忌缸有模有樣的拎著「衣服」進宮。
眾大臣面面相覷,就算智商低也只能掩蓋,畢竟被開除可不是跪搓衣板就可以解決的。每個人就盡全力的誇、用生命去吹,把吾忌缸吹成凡間的織女!
國王也看不見,但總不能被發現自己看不見,國王也愉快的再度重賞,並且打算穿這件「衣服」去做全民 IQ 測試,所有人必須在陽台遵守社交距離的參加這場遊行!
國王也看不見,但總不能被發現自己看不見,國王也愉快的再度重賞,並且打算穿這件「衣服」去做全民 IQ 測試。(維基共享)
遊行標題:你是智商低?還是害怕看不見?
大家都假裝自己看的見,紛紛吹噓國王穿上這件衣服有多帥,因為沒有人想被發現自己是智障。這時候,一個小男孩哇哇笑的說:「媽媽你看國王的游泳圈!國王怎麼不穿衣服呀?」
一語驚醒夢中人,大家紛紛交頭接耳,這時候的國王才發現自己被騙了,一時之間不知道要摀住游泳圈還是小 GG。
好難的選擇啊!
這一聽就很猥褻,但刑法是這樣認為的嗎?
公然猥褻最直白的翻譯,就是俗稱的變態。
怎麼樣才會成立公然猥褻,我們要同時觀察你的「行為」跟檢視你的「內心」。
在行為上,你必須「公然」,也就是要不特定多數人「有可能」知道就算;還必須有「猥褻」行為。
也就是說在客觀上會刺激或滿足別人的性慾,內容跟性有關,而且引起一般人的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然後要有礙於社會風化。
欸不是,國王的游泳圈裸體會滿足你的性慾嗎?這樣看,是不是有覺得猥褻的定義哪裡怪怪的?而且,羞恥的感覺也不一定都是負面的,可能也會很快樂啊!
沒錯!所以很多人認為這樣定義「猥褻」等於沒有定義,不過這讓法學教授去煩惱就好了,我們先跳過。
我們假設國王他的確引起了你的慾望,也已經滿足國王的性慾好了,但接下來我們還是要對國王用讀心術(X)確認他有沒有故意(O)。
當國王穿著「新衣」上街遊行時,一個小男孩哇哇笑的說:「媽媽你看國王的游泳圈!國王怎麼不穿衣服呀?」(維基共享)
國王沒有「故意」!
首先,國王必須要有故意,也就是他「知道」自己在公然猥褻,並且也「想要」公然猥褻。除此之外,他也要有一個大膽的想法,不是,是「意圖供人觀覽」的想法,簡單來說就是他也真的「想給別人看」。
這些條件加起來,才會成立公然猥褻罪。
但國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裸體啊!他怎麼會有「故意」,更何況是他意圖要給別人看?
說到底,國王只是個被騙的可憐蟲而已,大家就不要再說他犯罪了,我們笑他⋯⋯ 就好了。
欸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