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郭老師的跑步教室》肯亞長跑運動員常駐台灣事件

我國馬拉松人才不是沒有,而是沒有一套有完整的配套措施的制度去培訓,因為馬拉松訓練的時間很長,從高中開始到三十歲左右,這會跨到選手人生當中學業和就業兩階段,也就是這兩階段的配套措施都要完整,才能讓選手專心訓練和比賽。如果日本已經成功實施四十餘年的企業實業團制度不能移植,至少我們可以依自己的國情,修改成適合我們環境的制度。

郭豐州/國際超級馬拉松總會技術委員

報載台南地檢署近日循線追查,發現國內有長跑俱樂部偽造知名運動品牌邀請函,先後引介10多名肯亞籍長跑運動員來台參加馬拉松路跑比賽,從中牟利,雙方約定獎金扣稅後,引介者可拿12%回扣,獎金扣掉食宿及機票費用後歸選手所有,一年半來共拿到各賽事合計6、7百萬元獎金,俱樂部負責人分得60萬元。檢察官以林姓負責人與盧姓女員工涉嫌偽造文書罪嫌,諭令各以30萬、5萬元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

其實去年我們就發現台灣大大小小路跑賽有一批非洲籍跑者常常包辦前幾名領獎金,而且他們還常駐台灣,因為台灣一年有七百場的路跑賽,領獎金的機會很多,一年下來還真的賺很大。咱們是自由國家,如果引介他們來台的人不偽造知名運動品牌邀請函,這種事情還真的不犯法。

2017年高雄馬拉松,肯亞軍團來勢洶洶,吉普魯摘下冠軍,得獎者與新聞事件無關。 (高雄市體育處提供) 某長跑俱樂部負責人引進的非洲肯亞長跑好手也參加今年台南古都馬拉松賽。 (記者王俊忠翻攝)

在台灣,一個城市國際馬拉松如果沒有邀請國際好手來參賽,只有國內選手報名,競爭水平勢必不高,因此我們從早期台北馬拉松就開始邀請國際好手前來參賽,除提供來回機票食宿外,依跑者成績水準要給出場費,這時就是看和選手經紀人的談判拉鋸結果了。如果男跑者的馬拉松最佳成績在2小時8分內,出場費就以美金萬元起跳了。 國內長跑好手就曾經抱怨,我們邀請國際選手來搶了他們的獎金,減少了他們生活收入。當初邀請國際好手來參賽的目的是增強國際賽陣容和提昇國內競技水平,但是顯然後者的期望是落空的,這麼多年來每年的投資,並沒有實質提昇我國馬拉松競賽水準,我國好手們即便有機會參加奧運,也都不具有獲取獎牌的實力。

我國馬拉松人才不是沒有,而是沒有一套有完整的配套措施的制度去培訓,因為馬拉松訓練的時間很長,從高中開始到三十歲左右,這會跨到選手人生當中學業和就業兩階段,也就是這兩階段的配套措施都要完整,才能讓選手專心訓練和比賽。如果日本已經成功實施四十餘年的企業實業團制度不能移植,至少我們可以依自己的國情,修改成適合我們環境的制度,體育署結合財政部以政策引導企業出錢出力培訓選手是必然的方向,可惜體育署一向是部會中的弱勢單位,除非行政院長或總統有特別關注,否則預期還是不會有具體的行動。

我國馬拉松人才不是沒有,而是沒有一套有完整的配套措施的制度去培訓。(高雄市體育處提供)

要兼顧在台灣舉辦國際馬拉松賽有邀請國際選手的需求(尤其是要申請國際田徑總會賽事標籤認證的要件之一就是要邀請足夠數目的菁英級選手參賽才行),和照顧本地跑者的生活,移民署可以給外籍選手有條件的簽證,例如註明只能參加某一場國際馬拉松賽,或者滯留台灣時間只有十天,賽後數天即需離境。中國田徑協會作法是訂定邀請外籍選手的門檻(男子馬拉松成績2:20,女子馬拉松成績2:35),並且要求經紀人在協會註冊,經紀人要有能力約束外籍選手在境內參賽的行為。

不過,聽說還是有類似台灣經紀人養了一批非洲兵團,到處參加小型賽事領獎金的情形,看來還是以簽證來約束較有效。只是,如果遇到不需要簽證國家的「職業跑者」,這招就沒輒了。

話說回來,我們超馬賽從來沒有這些天生耐力型的非洲跑者的身影,原因無它,我們超馬賽都沒有獎金,參賽者只為實現自我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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