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飄零與人權》林美珠是對的,待命時間真的不算工時

回顧過去台灣勞動條件和勞動場域的案例結果來看,顯而易見的是「待命時間不算工時」一直是政府不分藍綠、始終如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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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發生蝶戀花遊覽車翻車意外,引發社會開始沸沸揚揚的討論司機疲勞駕駛問題。「待命時間到底可不可以算工時?」這個問題一時成為最熱門的話題。

其實,這問題並沒有那麼複雜,雖然新任勞動部長剛上任什麼都不懂,但她的回答其實既精闢又正確:「駕駛等待時間可以把車門關起來,去散步、做操、聽音樂!只要這段時間不受雇主拘束,可以自由支配就叫休息」。

為什麼林美珠是對的?我們可以簡單地從以下幾個面向來看。

首先,我們回顧過去台灣勞動條件歷史,有沒有明確認定「待命時間不算工時」的案例呢?

有的。2007年,勞委會主委盧天麟表示,由於「工作時間難以認定」,因此認定外籍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雖然外籍看護工24小時全年無休和被照顧者生活在一起,沒辦法下班,沒辦法休假,甚至沒有基本工資,但是只要沒有照顧的時間都在休息啊!所以待命時間當然不算工時,否則外籍看護工待命時間這麼長,適用《勞基法》那加班費不就破表?我們可以讓雇主付這麼多錢嗎?外勞有人權那雇主難道沒有嗎?因此「待命時間不算工時」根本不是林美珠發明的,其實早在民進黨2007年執政時就已經如此認定。

因為蝶戀花遊覽車翻車意外,「待命時間到底可不可以算工時?」一時成為最熱門的話題。(記者王藝菘攝)

其次,我們攤開所有台灣勞動場域,有沒有哪份工作符合《勞基法》,而且「待命時間不算工時」呢?

有的,台灣從1992年開放引進外籍漁工,其中境內漁工是適用《勞基法》的。大家都知道漁船出海常常是半年數個月,在海上外籍漁工能離開船嗎?能下班嗎?不行嘛。雖然一旦有魚群就得連續工作數十小時,雖然外籍漁工在船上休息空間只有一個棺材大小,雖然在海上勞動條件惡劣,但是有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捕魚嗎?沒有嘛。所以從開放引進外籍漁工到現在,勞動部及各縣市勞工局至少處理過上千個申訴案件,有任何一名外籍漁工領過一毛「加班費」嗎?外籍漁工待命時間有算工時嗎?沒有,25年來通通沒有。

因此「待命時間不算工時」絕對不是林美珠特別針對駕駛這行業,其實全台灣近三十萬的外籍看護工和外籍漁工都是如此認定。

從我們回顧過去台灣勞動條件和勞動場域的案例結果來看,顯而易見的是「待命時間不算工時」一直是政府不分藍綠、始終如一的政策。雖然今天死了一個駕駛後,資本家老闆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但社會大眾實在無需如此憤怒大驚小怪。難道過去就沒有外籍漁工或是看護工因為工時過長而死亡嗎?當然有啊,但他們是外勞啊,如果覺得不想做可以不要來啊!如果覺得太痛苦快死掉可以回國啊!我們當然是非常重視人權的,絕對不會逼迫他們為了賺錢工作到死。像台灣這樣的進步人權國家,是絕對不會欺負這些外勞的。

台灣從1992年開放引進外籍漁工,其中境內漁工是適用《勞基法》的。大家都知道漁船出海常常是半年數個月,在海上外籍漁工能離開船嗎?能下班嗎?(記者吳政峰攝)

更何況我們看看現今的職場,其實這也不是外勞專屬的勞動條件。你看人家消防員,滅火時才算在工作,沒火災也都是待命休息!台鐵員工也是開火車才算工作,空檔可以自己找時間睡覺啊!空服員在飛機上並非都在工作,沒事可以自己找空椅子看部電影,消防員權益促進會、台鐵產業工會、空服員職業工會還不是都在抗議工時問題,勞動部立場有因為抗議而改變過嗎?沒有啊,不分本外勞、毫不偏袒。而社會大眾有人站出來幫他們說話嗎?沒有。

今天死一個駕駛,明天死一個消防員,後天死一個外勞,但不論如何,生活不是都要繼續過下去嗎?這麼多年來台灣社會大家不是都習以為常嗎?所以待命時間不算工時,這才是普遍社會大眾都認可的現狀!

雖然OECD認定台灣工時世界排名第三高,但勞動部長告訴大家真相:「待命不算工時」,這份統計沒有顧慮到勞工其實都在休息,事實上根本沒有過勞問題。無怪乎蔡總統說:「台灣勞工假太多」,工時這麼低只砍七天假也還說的過去。畢竟勞工是總統心裡最軟的那一塊,蔡總統善意提醒:「勞工要自立自強」,絕不是空口說說而已。今天不過就是死了一個駕駛一個領隊跟三十一個乘客,社會大眾無須太過擔憂,什麼剝削、什麼壓榨其實都言過其實,如同過去因為工時、因為過勞而死的勞工不知凡幾,再過幾天根本沒有人記得這條新聞。反正將來沒人要做的工作,政府都會引進更多外勞來做,為了經濟發展,為了效率,勢必要有人犧牲。為了更進步更舒適更方便的生活,本來就得踩著前人的屍體一步一步往上爬。

林美珠是對的,這就是資本主義發展的道路上,永遠不變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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