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熊學院
在「國會擴權法」三讀通過後,有四個機關對此法案有疑慮,因此向大法官提出了憲法訴訟,並同時送出暫時處分。在「國會擴權法」三讀通過後,有四個機關對此法案有疑慮,因此向大法官提出了憲法訴訟,並同時送出暫時處分。7月10日的憲法法庭開庭討論「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資料照)
也因此,7月10日的憲法法庭開庭討論「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
●什麼是暫時處分?
「其實『暫時處分』不一定要討論,大法官可依據自己的職權,他如果覺得這個法律有問題,就可以下暫時處分。」
快速看懂「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憲法法庭為何要開庭(取自貼文)
沈伯洋說,但因為這個法案存在一定爭議,因此大法官開了一個準備程序,跟大家討論一下有沒有什麼意見。
「全台灣都知道今天要討論暫時處分。這一定緊急,不緊急根本不用討論。所以時程不會太長,大家都是一樣的時間準備。」
此外,今天的討論主題並不是「法案有沒有違憲」,這是之後言詞辯論要做的事。
沈伯洋說:「今天討論的是,這個法案是否先不要生效?要不要暫停?」那就會進入許多討論的階段。「例如黃國昌、翁曉玲、跟吳宗憲等人,就要證明這個法案繼續下去也不會怎樣,也是今天的重點。」
▌憲法訴訟法規定,「要不要暫停」重點如下:
第一,案件有沒有被受理。
第二,會不會有難以回復的損害。
第三,有沒有急迫與必要性。
第四,權衡利弊。例如停跟不停,哪個對社會比較好?
上述就是兩邊必須提出的觀點。
沈伯洋說:「我們認為不管是人事同意權、國情報告調查,其實都有難以回復的損害。」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有必要性、找不到別的更好的方式,「還有人說可以走公民複決,但這要等到明年才有機會公投,一年其實事情該發生都發生了。」
沈伯洋說:「我們要去證明。證明權衡後,『暫停處分』不會怎樣。暫停就是回歸到沒修法前,在這之前台灣很和平啊。」
問題在於不暫停的話,會有可預見的損害。沈伯洋說:「這就是我們對未來的推測。」
▌為什麼要做未來的推測?
「在暫時處分中一定要去推測一些事。你要把未來可能性列出來,這也是大法官最關心的。」
這更是為什麼大法官尤伯祥詢問翁曉玲跟黃國昌「如果今天總統賴清德不來,會怎麼樣?」——因為這樣大法官才有辦法判斷法律的「停」跟「不停」的差別。
為什麼問出答案很重要?沈伯洋說:「你立這個法的理由定義要清楚。你定義不清楚,為什麼要立這個法?」然而大法官並沒有得到回答。
這些問題其實都可以是健康的辯論,但沒有回答就很難繼續下去。「當黃國昌不太知道怎麼回答的時候,他會說『我們的重點是台灣民主要深化』。」
大法官要看一個事情有沒有合乎憲法,這跟民意沒有什麼關係;民意覺得是對的,不一定代表合憲。
不過沈伯洋也提醒: 「雙方回答得好或不好,跟會不會暫時處分沒關係。大法官最後還是可以用他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再根據自己的知識做判斷。」
顯而易見,今天憲法法庭的主要目的是大法官「想聽聽大家的看法」;這當然跟大法官嚴不嚴格沒有關係。
接下來八月會有言詞辯論,我們也持續關注這件事的後續發展。
#黑熊學院
(本文經同意轉載其臉書2024.07.10貼文)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