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終止提告學生的鬧劇

洪國華

在上個月23日發生反課綱學生佔領教育部以來,是否要追究有進入辦公大樓的學生法律責任,變成是教育部長的一個大難題,而到至目前為止,教育部都還沒有放棄對學生提起刑事告訴這條路,引來社會許多人的批評。

探究教育部打算提告的罪名,最主要是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與第138條的「毀損公物罪」,姑且不論後者並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無論教育部有沒有提告,地檢署假設在有上級指示或有人告發,都可以主動辦理,只是通常還是會尊重教育部的意願,平常已經忙於加班的檢察官不會沒事找事做。但以前者的「侵入住居罪」來說,只要教育部沒有提告或是提告後撤告,檢察官就不能起訴,縱使起訴,一審法院也不能判刑。也因此,教育部長是否要對於學生提起告訴,才會變成社會關注的焦點。

7月23日發生反課綱學生佔領教育部以來,是否要追究有進入辦公大樓的學生法律責任,變成是教育部長的一個大難題。(記者方賓照攝)

但這佔領教育部的學運,不僅涉案者是學生與未成年人,起因更是因為涉及他們對於課綱的理念判斷,以刑法本身就有以年齡設置責任能力,並且對於十八歲以下之少年,還另外特別以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規範的精神來說,所以直接對於佔領教育部的學生提起刑事告訴,而放棄只用和平溝通的打算,其實不是妥善的作法。

甚至,在「侵入住居罪」的部分,本身既然是告訴乃論,就算現任部長提告,難保下任部長和行政院長,會不會因為對於課綱的價值判斷與現任部長不同,所以下令撤回告訴,而讓現任部長打算把讓學生被法院判刑,當成政策目標的想法畫為空談,成為一場鬧劇。這種人去政息的現象,在政壇本來就不是稀奇事,無論是以前某總統核定機密的政府資訊,卻被下任總統解除機密,或是某黨主席打算對法院判其黨內撤銷黨員黨籍之決議無效的判決提起上訴,但下任黨主席卻公然拒絕續行訴訟,而敗訴確定,這些前車之鑑,都值得教育部在提告前參考。

如果教育部仍堅持不放棄對學生提告「侵入住居」,最好要期待到一審判決出來之前,部長不會換人,或是下任部長也不會改變心意,沒有撤告的問題。但以半年後就要選舉,無論何人當選,總統都會換人,內閣恐怕也會改組,教育部現在對學生提告「侵入住居」的打算,恐怕還是放棄比較好,不然,到時下任部長決定撤告,就成了鬧劇一場,不僅讓教育部上下無光,成了以法律對付學生的另類教師典範,更徒然造成雙方訟累,並浪費司法資源,得不償失。

陽昇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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