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濁水觀點》憲改步步機會步步危機,沈得住氣才會成功

推動進步主張面對「多數主流」,要讓自己從主流的邊緣帶領民眾,透過運動讓主張變成主流,像是1990年代初推動台獨,2005後反對國會減半等,都要有沈得住氣進行10年抗戰的準備,公民團體應堅持「降低修憲門檻」這項非過不可,否則寧可一項都不過。畢竟巳經辛苦奮鬥那麼久,千萬得沈住氣,不必急求短功,將來的路才走得下去,完整配套的憲改才有可能在第二階段成功。

林濁水

在政界敲鑼打鼓的「憲改國是會議」不了了之的時候,公民團體在5月2日成功地舉辦了一場一整天的「2015台灣憲改藍圖會議」。會議中獲得了許多非常有價值的憲改共識,會議並宣布將陸續尋求政界人士支持並簽署必須要總統國會選舉中提出憲改政見,並於2018年底或之前交付公民複決的「全面憲改承諾書」。

公民團體在5月2日成功地舉辦了一場一整天的「2015台灣憲改藍圖會議」。(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根據民調顯示,支持憲改的比例已高達8成,但卻因政界各有盤算而前景不明。目前,朝野兩大政黨都對憲政體制提出了一些具體的修憲項目,如廢考監院、恢復閣揆同意權等,但兩黨在所提出的這些主張上都欠缺完整配套,另一方面,兩黨對這些修憲項目到現在也還没有共識,因此,天性基進的公民團體在憲改會議中反而比政黨更務實地呼籲「憲政體制的憲改留在第二階段修憲時處理」,在這様的考量下他們在藍圖會議中針對第一階段憲改會議提出四項應該處理的議題:

1.降低修憲門檻
2.降低投票與被選舉年齡
3.降低不分區立委門檻至3%
4.擴大人權保障、強化人權保障機制

問題是,縱使公民團體的提案項目已經儘量限縮,很低調了,但是這四項能不能在明年選舉時公投過關,似乎仍不能太樂觀。藍圖會議上述這四項議題中,2、3兩項要在國會中先通過並沒有問題,但是公民團體列為第一優先的降低修憲門檻目前藍綠卻還沒有達成共識。如果國會都通過了,這四個項目未來在公民投票中要過全體公民50%以上的票的門檻也不是容易的事。假設就如選舉一樣,未來公投得票率與投票前民調中民意支持度接近的話,那麼以2012總統和國會選舉74.38%的投票率為準,2016年憲改公投項目民調則應該要有67.23%的民意支持度才會過關。

有71.5%的民眾贊成「恢復國會閣揆同意權」。(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依照這個標準,目前已經知道的,和民意支持度67.23%相近的憲改項目相當少,恐怕只有「恢復國會閣揆同意權」和「總統不應兼任黨主席」兩項。前者依「台灣指標民調」調查是71.5%,這沒有問題,可以過公投關;後者依旺旺中時前年底調查已經達到60%,依現在民眾對總統的觀感來判斷,有可能已經增加到超過70%,這也可能過公投關。而「憲改藍圖會議」中建議的四項,其中3,4兩項尚無民調依據,故現在不討論,只討論其他兩項。

一、降低選舉投票年齡

降低投票年齡的主張有進步性格,但一個主張呈現進步性,往往意指這項主張還沒成為社會優勢的主流價值。「降低投票選舉年齡」現在正是如此:支持反對的雙方,現在是48.4%比47.7%,未表態的已經剩不到5%了,這表示民眾幾乎都已經選邊站,雙方陷入不分勝負的膠著狀態。若以74.38%的投票率為基準,則支持方必須要達到67.23%,才有可能過50%公民投票門檻,算起來還有不小的距離。值得注意的是,反對者態度算堅定,「非常不支持」的高達30%,這樣的情況下,縱使兩黨在降低投票年齡上有共識,但由於兩黨的社會信任度不高,要影響民眾改變態度轉向支持,速度恐怕快不了。

降低投票年齡的主張有進步性格,但一個主張呈現進步性,往往意指這項主張還沒成為社會優勢的主流價值。(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事實上,在憲改藍圖會議中,參加「降低投票年齡」這項的投票結果,得票率高達100%,沒有人投下反對投票;但當天每個項目都有70多人投票,而這一項,投票人數卻只有35人,等於是連在現場的50%的門檻都沒有跨過。連公民團體都這樣了,要跨過一般選民的50%門檻真是樂觀不起來。

二、降低修憲門檻

依據去年4月民進黨的民調中,有52.8%的民眾支持降低修憲門檻,34.3%則認為不必降低。贊成的雖然是壓倒性多數,但同樣距離「跨過67.23%支持度才能過公民投票門檻」的數字仍差了一截。所幸這數字是去年4月的調查資料,當時認為須要修憲改造體制的民眾是68.7%,但是現在依據「新台灣智庫」調查,支持修憲的民眾已經超過79%了,這樣一來,降低修憲門檻的支持度必然水漲船高才合理,但是可以過的了67.23%的門檻嗎?也許還差那麼一點點。

根據上面的情境分析,我們將發現情況的發展不容樂觀:

1. 「恢復國會閣揆同意權」和「總統不應兼任黨主席」兩項,民眾有高度共識,等著投票通過,但朝野政黨甚至公民團體卻都沒有共識,目前也已經確定不會成為公投項目,民眾只能空等待。

2. 「降低投票年齡」可望在國會順利通過,但在公投中卻很可能會被「還不夠進步」的民眾的封殺。

3. 在「降低修憲門檻」這項,在公投上還有危險,若是努力也有機會過關,但在立法院藍綠還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很可能還沒公投就先在國會被封殺;只不過,國民黨既同意要二階段憲改,若不降低修憲門檻為二階段舖路,辯解起來會很尷尬,所以仍有轉機。

林濁水建議,公民團體把焦點集中在降低修憲門檻方面。(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既然形勢不容樂觀,自然得步步為營,所以我在「憲改藍圖會議」中建議公民團體把焦點集中在降低修憲門檻方面,這是因為:

1. 這恐怕是唯一可能因努力而連過兩關的項目。
2. 修憲門檻降低才能舖平更難走的二階段修憲的路,是一個戰略性的樞紐項目。
3. 這也會為降低投票年齡的憲改創造在公投復活的機會。

在上述三項考量下,我建議除非「國會通過降低修憲門檻」一案,否則公民團體必須要堅決反對通過在國會通過更容易的「降低投票年齡案」。

我這様的説法一開始許多與會代表非常不以為然,他們認為憲改那麼不容易,既然國會縱使只過一項都是大大的功德,為什麼還居然不要?難道不該利用它來鼓舞士氣?但我認為推動進步政策要沈得住氣,否則貪小功會壞大事。假使最終只通過一個會被公投否決的修憲案,只會讓兩大黨輕鬆交差,成績足以被公民團肯定,之後便不會在形成「降低修憲門檻」等共識上做進一步努力;再者,這一項憲改案通過後固然會鼓舞了公民團體的士氣,但屆時若公投不過,人民參加第一次憲改公投就失敗,未來公民參加公投的信心和熱情會受到打擊,不利於其後再的任何憲改公投。許多人才覺得可能真的茲事體大,必須要愼重。

公民團體巳經辛苦奮鬥那麼久了,希望千萬得沈住氣,不必急求短功,將來的路才走得下去。(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推動進步主張面對「多數主流」,要讓自己從主流的邊緣帶領民眾,透過運動讓主張變成主流,像是1990年代初推動台獨,2005後反對國會減半等,都要有沈得住氣進行10年抗戰的準備,這一點,廢死聯盟在藍圖會議中的發言,顯示出他們有非常深刻的體認。他們是徹徹底底玩真的,所以他們要長期抗戰,寧願會議不把他們的訴求放在這一梯次的憲改項目之中,這才真沈得住氣。

我的結論是,公民團體對第一階段的憲改,高標已經訂在四項全過,這是沒問題的;但是應該堅持「降低修憲門檻」這項非過不可,否則寧可一項都不過。公民團體巳經辛苦奮鬥那麼久了,希望千萬得沈住氣,不必急求短功,將來的路才走得下去,完整配套的憲改才有可能在第二階段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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