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自由廣場》徐自強案談死刑

◎ 廖浩翔

「我們判決,被告無罪。」法庭中迸出狂喜的尖叫聲,聲援的群眾有的激動得互相擁抱,有的甚至喜極而泣。而徐自強仍呆愣著,似乎不敢置信今日的更九審洗刷了他二十年的冤屈

儘管共同被告的自白是何等的矛盾且前後不一,甚至是被刑求逼供出來的,在法官眼中,這是徐自強涉案的最佳證據,連鐵證如山的不在場證明都無法為其平反。承受無止盡的司法暴力,耗了二十年的人生,歷經七十幾位法官的審判,前後七次死刑、兩次無期徒刑的判決,與一次的釋憲案,創下空前的紀錄。

相對於許多被判處死刑的「犯人」中,徐自強或許是較幸運的一位。檢察總長的非常上訴及一次次的更審,讓民間團體能有充裕時間展開救援,也使他能有機會找回屬於自己的清白。而其他的人,或許沒有這麼幸運了。

我們需要一個更完善的司法體制,這是可以確定的,而我們也看見它正緩慢地進步。但是,我們也得有一項認知:「再怎麼健全的司法體制,仍會是有冤案的產生。」這時,我們的死刑將會搶奪被告洗清冤屈的機會,還是主持社會的公平正義?而針對後者,我們的公平正義用一條命,就可以還完了嗎?我們的社會會因為那一條命,而變得更安全嗎?

徐自強獲宣告無罪的這一刻,我更確立了廢除死刑的理念。

(作者為政大政治系新生、桃區高校聯盟發言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強力徵稿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評論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