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逸南
依自由時報3月18日A3版「國民黨將推『反戒嚴』及『反廢死』公投」報導指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與三十多位黨籍立委昨在立法院議場前宣布,將提出反戒嚴、反廢死公投提案。朱立倫表示,這兩大公投案就是為了守護台灣、守護民主,用更大的民主創造全民的安全。反廢死是還命於民,反戒嚴是還權於民,要求總統賴清德與執政黨不得逕行造成兵凶戰危、戰爭及戒嚴的風險。
查2005年11月出版《二十世紀台灣民主大事寫真》(總策畫 柏陽)第77、78頁記載,1949年5月20日,38年的民主噩夢—台灣開始戒嚴。因兩岸戰事一觸即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布實施戒嚴令,從公領域的集會、結社、遊行請願、言論、出版,到私領域的人身、宗教、隱私等,均嚴格監控,人民權利大幅受限。
又指出,「戒嚴期間施行的『戒嚴法』、『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等法規,將國家安全無限上綱,常以『匪諜』來羅織罪名,造成不少冤獄和民怨,形成『白色恐怖』。直到1987年,蔣經國總統才解除長達38年的『戒嚴』。」
我們發現,1987年7月15日,戒嚴解除了,號稱全世界施行戒嚴令最久的台灣,終於走出戒嚴的寒冬。但戒嚴令解除後並未回歸正常憲政法治狀態,反而以「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做為解嚴後根本大法,1987年7月15日起施行。1992年7月2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名稱「國家安全法」及條文(10條),1992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10日聯合國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典化,政府積極推動「人權立國」政策。
平心而論,解嚴代表了軍事管制的結束,有關港口檢查、出版品管理、入出境管理、電信及郵政檢查、外匯貿易、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等,採行自主開放,由「非軍事」機關管理,亦即「還權於民」已經很長一段時間。目前,台灣沒有施行「戒嚴法」,何來「反戒嚴是還權於民」之必要呢?
(作者為仲裁人)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
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自由共和國》來稿請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職業、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包括區里鄰)、夜間聯絡電話、銀行帳號(註明分行行名)及E-mail帳號。
刊出後次月,稿費將直接匯入作者銀行帳戶,並以E-mail通知。
文長1200字以內為宜,本報有刪改權,不願刪改者請註明;請自留底稿,不退稿;若不用,恕不另行通知;請勿一稿多投。
《自由共和國》所刊文章、漫畫,將於 「自由電子報」選用,不另外奉酬。
Email:republic@liberty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