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琬珺
台大與教育部的法律程序還在進行中,葉俊榮24日突然宣布教育部「勉予同意」管中閔教授上任台大校長,葉俊榮同意管中閔上任台大校長的理由不僅矛盾,而且是打了教育部跟蔡總統的臉。
教育部當初以三個理由質疑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的適法性:(1) 校長遴選不屬於大學自治的範圍;(2) 管中閔參選校長,涉及不公平競爭;(3) 管中閔涉嫌違法兼職。4月19日吳茂昆上任教育部長後,管案終於在4月27日拍板定案,教育部宣布不發聘書。於是,台大與教育部之戰開始。
對於管中閔教授兼職台灣大獨董等三職問題、台灣大副董蔡明興任遴選而未利益迴避的問題,在這些重大問題仍未解決前,葉俊榮即同意管中閔可上任台大校長,持平而論,此舉甚是不妥。假設葉俊榮下這步棋是基於2020年總統選舉考量,那是失算,因為管案真的是地方選舉挫敗的原因嗎?答案可想而知。
葉俊榮這麼做不但無法為蔡總統的連任大選加分,反而承認了蔡總統處理管案問題是政治考量而非法律程序考量,模糊了程序正當與瑕疵的問題。
葉俊榮說:「我選擇了勇敢地承擔這件事情,事情不只處理,而且做認為合乎法律良心,合乎大學自治,合乎程序正義的論述.....。」葉俊榮的法學專業不容置疑,但他既然認為他同意聘任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是合乎法律良心,那他為何不一上任就立刻發聘書,讓法律良心實現?
最後,葉俊榮25日晚間受訪時表示,當初來到教育部,要處理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台大校長案,「如果這個十字架要人扛,就我來扛吧」。個人認為,葉部長言重了,因為不懂十字架意義如何扛起十字架?小心扛不起十字架,反而把「錯誤及可能的罪」留在台大。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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