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濁水觀點》紅藍綠新共識:228是官逼民反,不是族群衝突?

面對了過去曾經折磨台灣足足半個世紀的族群矛盾,才真正面對了台灣的歷史,同時也才真正的面對了台灣要不要強行和中國整合成為一個「民族國家」的問題。

林濁水

儘管兩岸紅、藍、綠各路人馬為228爭論不休,但是近年來明顯地有一個共識,那就是228本質是「抗官」,不是「族群衝突」。

例如,最近228基金會董事長薛化元說,「228事件就是責任的追究還沒成為全民基本共識,導致事件停留於族群衝突的解釋,但其實那是國家利用非法國家暴力對人民壓制甚至殺害。」又如2007年,當了中共中央政協副主席的台盟人士張克輝在228座談會上發言說,「228『起義的主要目標是反對貪污腐敗、要求民主和自治』,不是所謂省籍和文化衝突。』。當然,馬總統「228是官逼民反,不是族群衝突」的說法大家早已耳熟能詳了。

只是,都過了70年了,紅藍綠還有志一同地用力強調228是官逼民反,不是族群衝突,說明的不是什麼,反而正是族群矛盾張力十足地和228帶來的深刻傷痛難分難離。

現在最在意228是不是族群衝突的,不必懷疑,是參加228抗暴失敗後後從台灣逃亡到香港組成了「台盟」-「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再轉進中國的台共人士。1928年,台灣共產黨在上海法國租界成立,成立時,有中國共產黨的指導,依照當時共産國際的原則在黨綱中主張台灣民族獨立建國。 依《台共黨綱》定義,兩岸在實存上是「兩個民族」而不只是「兩個族群」;在未來的目標上則是「兩國」而不只是「一國」。 然而,在1940年後,中共立場髪夾彎成了兩岸一族一國,結果是投奔中共的謝雪紅一再被台盟自已人批鬥,說她堅持「台灣特殊性」,搞「地方民族主義」,下場非常淒涼。

1940年後,投奔中共的謝雪紅一再被台盟自已人批鬥,說她堅持「台灣特殊性」,搞「地方民族主義」,下場非常淒涼。(圖:網路)

在這樣悲劇性的經驗後,接下來,台盟中的台灣人用力強調228不是族群文化衝突顯然是必不可少的。既然是這樣,現在我們且回頭看看緊接著228爆發後,台盟人士怎樣描述228。

台共楊克煌、蘇新在事變後第二年在香港出版了《台灣二月革命》,這是第一本由國民黨非官方的抗暴人士編寫的228記實,再一年,蘇新再增編為《憤怒的台灣》。書中描述各地的抗暴是這樣的情形:

「基隆方面:2月28日傍晚發生暴動⋯打阿山的風潮遍及全市」

「桃園方面:2月28日⋯街上到處喊打阿山的聲音。」

「高雄鳳山方面:暴動,開始於3月3日,⋯黃昏時侯,到處都是大打阿山。」

「屏東方面:3月2日⋯ 市內到處都是打阿山。」

「花蓮港、台東、澎湖等地方⋯到處⋯打阿山。」

什麼是「阿山」?

是一個直到約1980年代才漸漸不再被使用的名詞,是一個上一代對外省人的負面稱呼。一般談到228時,第一個震驚的是,為什麼台灣人從1945年10月瘋狂歡迎「祖國」來台,到1947年228瘋狂抗暴,中間才短短14個月;現在我們更從蘇新的描述,看到抗暴兩個非常令人震驚的現象:

一、227台北市才發生緝菸槍擊血案,台灣馬上全島同步震動,228,台北板橋、鶯歌、萬華、汐止各地和桃園民眾同起抗暴運動,接下來在短短3天之內抗暴遍及台灣南北各地及後山花蓮台東以至於澎湖的各城鎮。群體抗暴發展速度之快,就像一個生命體一觸電全身同步抖顫一樣。

二、才一年前被集體性地當成英雄般瘋狂歡迎的外省人,現在集性地成了群眾追打的「阿山」,打阿山聲音響遍東西南北各地。 抗暴可以發展全台同步,同時又同樣以打阿山為口號,這與當時,電台、報紙的普及傳播有關。

在事變前陳儀說「《新生報》發行額超過16萬多份,這在其他的省份是不可能的。」無疑的,這一個令陳儀驚奇的現代化的傳播環境是台灣在短短期凝聚了強烈的和「阿山」有別的「族群認同」,並發揮了群眾動員的重要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台灣的士紳和社會領袖在228族群動員上扮演的角色。

227台北市才發生緝菸槍擊血案,台灣馬上全島同步震動。圖為當時的台北市民焚燒專賣局。(圖:VCG)

從3月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編制的《各縣市暴動情形簡表》看來,台灣各地活躍的仕紳、知識份子包括蔣渭川、王添燈、黃朝琴、周百煉、陳澄波幾乎全都被編冊列在「主動及附從」的黑名單之中,其中大批被屠殺。士紳,尤其是知識界領袖,在族群暴動中被屠殺或事後被追殺,表面上有邏輯可尋,因為他們往往被稱做「民族意識的傳播者」(Nationalism Carrier),人類的歷史上,他們扮演了鼓動族群理念領導群眾運動角色;但是,奇特的是,228抗暴時,面對民眾強烈的族群突發的暴動,這些被列冊屠殺的士紳、知識領袖扮演的角色不是族群意識和暴動的鼓動者,反而是壓抑者。

逃過一死的蔣渭川固然天天到電台廣播「擁護國民政府,保護外省人」1。 林日高、林宗賢織服務隊維持治安,勸止無原則的毆打外省人2。 三個人都在228暴動之後才參加處理委員會,而處理委員會的成立目的是維持秩序並和官方溝通。 甚至進行武裝革命的謝雪紅,接任領導台中時局處理委員會治安隊時提出的第一個原則就是,「不要殺傷外省人」。

蔣渭川。(圖:網路)

可見族群抗暴是民眾蜂起的本質動力,他是自發的、素樸的、直接的,而情緒的高亢已經完全到了超過台灣社會精英可以節制的程度。

不必質疑,228抗暴民眾擁有強烈的,不受當時急於和陳儀溝通的士紳控制的族群意識,然而,來台的陳儀集團的族群意識又如何呢?

早在中國抗日期間,在歷史的形塑下,一方面,跑到中國去參加抗戰的張秀哲說「祖國⋯對我們台灣人像對異民族一樣。」;另一方面,1944年,陳儀來台的前一年,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處汪公紀寫了一封信給他,說「台人恆自視為異族⋯根本治療之策,首先當打破台人之台之謬見。」對比出的是雙方強烈的欠缺互信。等到陳儀來台,相對於台灣人對他一頭熱,無條件的歡迎,他起手式的人事佈局便展現了對台灣人,包括一群當年到中國抗戰的台灣人-所謂的半山,都採取強烈防範心態。

直到陳儀接收台灣一年後,台灣公務員在特任、特任待遇200人中只佔3人,簡任及簡任待遇406人中只佔36人。 統治集團「外來性」這樣強烈,「防範性」這樣濃厚,和本土社會便矛盾百出;就這一個角度,原先把外省人當成英雄的台灣群眾,把阿山放在對立面而形成強烈的族群意識也屬被動性的必然。

不幸的是,雖然228中令國民黨擔心的仕紳知識領袖已被集體剿殺,但是陳儀這一個「防範台灣人」的統治邏輯在兩蔣來台以後完全被繼承了下來。1966年新雨新就這樣質詢省主席,「真正為國家盡當兵納稅義務的本省人民,在立法院代表說話的只有百分之一的席位,這樣公平合理嗎?」 直到退出聯合國,中華民國全中國代表性被聯合國否決,蔣經國才把中央政權小局部的開放,內閣出現的台灣人有副院長部長4人政務委員3人,省主席、台北市長也給台灣人當。但是政權防範台灣人的基本權力邏輯仍然不變。一直到了康寧祥當選立法委員的1970年代中期,他還當面問蔣經國,「為什麼台北市65個派出所所長只有3個台灣人,而分局長一個都沒有?」3 防範心之強烈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了。

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右二為張秀哲(張月澄)。(http://km.moc.gov.tw/)

就像人類的歷史,所有民主運動都源於對不公平體制的反抗一樣,追求台灣人的公平正義也成了台灣民主運動最核心的動力。這一點,在康寧祥的回憶錄《台灣,打拚》中有非常豐富的動人描述。

在1990年代後,有人美稱黃信介在民主運動中有如中央山脈,而康寧祥則至少是雪山山脈。這看法雖幾乎到現在都算主流,但卻是1990年代在民進黨內的「康系」瓦解後形成的派閥之見。1970年代真正的中央山脈是康寧祥,他串連島內外民主力量,辦《台灣政論》,他又是第一個把當時民主運動銜接上台灣抗日運動史的黨外。這樣,他貫穿的不只是地理南北的台灣民主人士,也貫穿台灣前後的民主歷史,影響的巨大真有如中央山脈;至於黃信介則有如孤立的山峰,不成山脈,直到許信良、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串連起來合辦《美麗島雜誌》,他才被拱出來當發行人,當個掛名的領袖。1974年康寧祥登上《時代雜誌》,被譽為台灣人的代言人(the leading spokesman for the native Tawannes),恰如其分的標誌了他的歷史地位4。康寧祥的時代直到1979年代《美麗島雜誌社》創刋才告一個段落。從此,台灣人的民主運動進入了一個他和黃信介兩個人都不太能掌握其精神的時代。

兩蔣政權一方面維持這一個台灣人非我族類的統治體制,另一方面,台灣人民任何追求公平正義,對這一個統治邏輯的挑戰都被官方醜化為「挑撥族群衝突」,因此,族群衝突就被認為應該從228和台灣的民主運動中切割出去;然而,事實上,所謂228是「國家利用非法國家暴力對人民壓制甚至殺害」的說法固然沒有錯,但是「防範台灣人」的族群意識才正是當時國家所以利用非法暴力的源頭。

康寧祥的時代直到1979年代《美麗島雜誌社》創刋才告一個段落。從此,台灣人的民主運動進入了一個他和黃信介兩個人都不太能掌握其精神的時代。(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如果把暴行集中焦點在國家非法暴力上,目的應該是想使事件受害者和加害者的法律關係更簡潔清楚;而探討族群衝突則會由於歷史結構的浮現,而引發法律適用和法理上的爭議。當年龍應台當文化部長時以「結構性因素」回答覆白色恐怖的人權壓迫誰該負責時,便使受害一方高度不滿。事實上,龍應台其實也認為法律責任不能因為結構因素而被卸除,但是仍然不被接受。

今天,綠營官方立場強調228的官方「非法」行為,而排除了族群的結構性考慮,這樣做,法律問題其實並不會單純化,反而將衍生了法律、國家繼承、政府繼承、社會文化共同體先於國還是國家;先於社會文化共同體等等關係更尖銳的法律問題,這一點,最近黃丞儀在評論228加害人責任的文章時,建議了一個法律上的途徑做為爭議的結論性方案,其實他的結論反而開啟了可以進入這個尖銳,而且更深刻、更複雜的難題的一個破口。法律責任的追究時,就為這個尖銳而複雜的問題開了一個法理爭議的破口。

經過許多不分族群的人的努力,如今族群衝突的政治結構終於因為民主化而結束,但是,無論如何,如果沒有當年對族群公平的艱辛追求,實在很難想像台灣今天會是一個民主的國家。

族群衝突雖然只是台灣和中國兩個文化經濟政治共同體,整合在一個國家中必然浮現出來的一個面相,但正因爲它是結構上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因此面對了過去曾經折磨台灣足足半個世紀的族群矛盾,才真正面對了台灣的歷史,同時也才真正的面對了台灣要不要強行和中國整合成為一個「民族國家」的問題。

註:

1.《新聞天地》22期,1947,04,01

2. 蘇新,《憤怒的台灣》,1949。

3. 康寧祥,2013,《台灣,打拚》。

4. 同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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