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管選誰 都要投十八歲公民權一票

◎ 劉兆隆

選情奇冷,加上修憲複決公投門檻奇高,依照目前狀況,投票率勢必無法跨過門檻。好不容易凝聚朝野共識的修憲案,恐將功虧一簣。

依據中選會今年八月公布選舉人數約為一九三○萬人,公民複決須有九六五萬人以上同意才能成立。由於地方選舉投票率往往低於中央級選舉,因此如要過關勢必要有高的投票率。

我國公民權年齡規定仍停留在二戰前的思維。從民主化至今,超過千萬名十八至二十歲青年被剝奪公民權,成為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一道高牆。所造成的結果就是選舉結果無法反映青年人心聲,政府政策規劃缺乏系統性納入青年世代觀點,反而偏重中高齡者利益。甚至形成十八歲青年可以考服公職,卻不可以發起集會;十八歲青年可以組成家庭,卻不可以組織團體的怪現象。

國人在關注地方選舉之際,無論你的政黨傾向是支持哪一個政黨、哪一個候選人,都應該勇於投下支持修憲複決公投的一票。(本報資料照)

而環顧世界民主國家,目前全世界二三五個國家及地區中,台灣是僅存十二個還沒有十八歲投票權的國家(這些國家分別是巴林、喀麥隆、黎巴嫩、東加、薩摩亞、阿曼、諾魯、科威特等國)。早在一九七○年代,澳洲、紐西蘭、芬蘭、瑞典、丹麥、德國、義大利、荷蘭、法國、西班牙、英國、加拿大、美國等就已經將投票權降到十八歲。今年五月十九日比利時國會立法通過,年滿十六歲的公民將可以在二○二四年歐洲議會選舉時參與投票。而奧地利、蘇格蘭、古巴、尼加拉瓜、巴西、阿根廷等國,更早於比利時開放至十六歲。我國的民主指數雖然是民主國家的前段班,自一九九七年起,台灣被美國人權團體自由之家評比為自由國家,二○二二年台灣與同樣拿到九十四分的冰島、愛沙尼亞、智利與德國,並列第十七名,亞洲第二名,但在青年公民權的規範上卻是後段班,十分諷刺。

因此國人在關注地方選舉之際,無論你的政黨傾向是支持哪一個政黨、哪一個候選人,都應該勇於投下支持修憲複決公投的一票。我國在二○二○年人口就出現負成長;在二○二五年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六十五歲以上人口佔五分之一;二○三四年,五十歲以上人口佔二分之一。台灣要讓十八歲青年成為權利與義務相當之權利主體,斯是時矣。

(作者為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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